如何缴纳和追缴罚金(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方式有)

如何缴纳和追缴罚金(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方式有)

刑事案件罚金去哪里交

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罚金,而不是罚款,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因此,罚金的收取由法院来进行。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只要期满不缴纳的,就可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缴纳的时间不同,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数额不同,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决定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罚款: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罚款: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罚金强制执行的规定: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是在被执行人未能自动缴纳的情况下进入执行程序而实施的,因此,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和数额缴纳罚金为前提条件。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院网上交罚金的流程

法院网上交罚金的流程
一、法院网上交罚金的流程
1、法院的罚金不可以网上交,一般要按照法院规定办理,直接到法院财务部门交纳或者到法院指定银行的罚金账户交纳或者直接缴纳到当地政府非税收入专户。法院罚金的缴纳分为限期一次缴纳、限期分期缴纳、强制缴纳、随时追缴和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法院判刑需提前交罚金吗
罚金是交给法院指定的账户,并取得收据,其副本存入卷宗。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经济案件、涉及财产损害的案件等,在审判实践中,需要判处附加刑罚金的,通常都会在正式判决前明确通知被告人或者其家属的,在交齐罚金之后才正式宣判的,这样避免了判处后难以执行而使判决的严肃性受到影响的问题。
2、实在有某种困难无法交齐罚金的,法庭也会酌情减免的,当然也是在正式判决前搞定的。

怎么联系法院交罚金

判刑的罚款去法院指定银行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另外,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判刑的罚款去法院指定银行交。拿法院开具的罚金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
罚金的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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