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提供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当事人因民事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或借据、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的形式可以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提供以下证据:1、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2、证明债权人已经出借贷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债务人的收款记录等;3、证明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间借贷举证期限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后,当事人应该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及时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