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女职工四期保护(妇女在哪四个时期受特殊保护)

女职工四期保护是什么

  “四期”保护是指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一般指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这种保护,不仅是对女职工本身,同时也是对下一代安全和健康的保护。
  1、经期保护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如食品冷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孕期保护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镉等属于《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的三、四级的作业。已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丙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醇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6)伴有全身强烈震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及拖拉机驾驶等;(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另外,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产期保护
  产期保护包括正产,也包括小产(流产)。女职工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4、哺乳期保护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及其化合物、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丙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作业场所空气中猛、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职场女性的四期保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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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女职工四期保护(妇女在哪四个时期受特殊保护)

职场女性的四期保护是什么,很多新人小白都会遇到职场上的一些问题,在职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和敌人,遇到不喜欢的同事是难免的,面对不好相处的同事可以减少接触,学会职场女性的四期保护是什么,职场达人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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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期保护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孕期保护

已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如下: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丙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醇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震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9)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产期保护产期保护包括正产,也包括小产(流产)。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4、哺乳期保护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及其化合物、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丙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作业场所空气中猛、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3)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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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期”分别指哪些时期呢?

四期分别指的是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1、经期保护

经期保护是指女性在月经期间,不会被安排去做高空、低温、冷水以及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这样做保障了女性的经期能够不受身体上的损伤。

2、孕期保护

孕期保护是禁止已怀孕的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的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的,其中有毒物质包括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丙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物质,也不能从事制药行业中抗癌药物以及乙烯醇酚的生产作业当中去,不仅如此,她们也能不用做频繁弯腰、攀高、下蹲、伴有全身强烈震动的工作,当怀孕已经七个月及以上的女性,公司不会延长她们的工作时间,也不会让她们上夜班,可以说是极大地保护了女性的权利,真是让人叫好。

3、产期保护

产期保护包括正常生产和小产,都是90天,若是难产,能够增加15天的假期,若是多胞胎,每多一胎就能多15天的假期;流产职工要带着医务部门的证明,这样单位就能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且所有产假期间工资照常。

4、哺乳期保护

哺乳期保护是针对有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的,公司会给她们哺乳时间,每班两次,每次半小时,如果是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30分钟,若是需要往返公司的话,耗费的时间也算进工资时间,除了能够从事弯腰、攀高、下蹲、伴有全身强烈震动的工作之外,保护与孕期相同。多亏了有这些规定,女性的权益得到了保护,生活才不会那么辛苦。

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是哪四期

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是哪四期
一、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是哪四期
1、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如下:
(1)经期;
(2)孕期;
(3)产期;
(4)哺乳期的保护。
这种保护,不仅是对女职工本身,同时也是对下一代安全和健康的保护。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如食品冷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2、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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