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需要哪些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需要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等;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证据有哪些类型
证据在诉讼中有重要意义,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中的核心问题。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双方当事人之间会产生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的举证证据包括: 1、证明 诉讼主体资格 的证据:自然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借条、欠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 还款承诺书 等。 3、证明已还款的证据:收条、付款凭证等。 4、诉讼请求金额依据的证据:民间借贷往往附带利息,因此需要提供包含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在内的相关证据。 债权人为了避免日后自己的借款无法拿回,往往在借款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因此,借贷关系中有担保人的,在 诉讼过程中 也应当提供包括保证合同、保证人付款凭证在内的相关证据。 5、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