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可以重办吗(遗产继承公证可以变更吗)

房子做了遗产公证能反悔吗


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老人)能悔改。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但因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有特定的规定: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遗产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③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④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⑤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3、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做了公证继承 但是又反悔了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一、公证放弃继承后能反悔吗
如果放弃了遗产继承并公证不可以反悔。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到哪里做遗产公证处
遗产继承一般可以选择公正的方式来对抗第三人,毕竟涉及到财产方面,就会引发非常多的纠纷,有了在这方面充足的保护后,才可以更加安全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证当然要找公证处办,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三、债权关系可以继承吗
可以的。
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关于债务继承,实践中需注意共同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借款债务存在的三种状态:
继承前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死亡后至遗产分割继承前,共同继承人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和遗产价值进行清算,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所负的债务,然后将剩余遗产进行分割继承。
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就遗产进行分割,同时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进行分割承担,然后再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共同分割承担债务属于继承人内部约定,同时需明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共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以上就是关于公证放弃继承后能反悔吗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如果获得财产的继承之后一般都是可以正常合理的使用财产,如果需要放弃继承就是不能够进行反悔的,这是法律上规定的。

法律客观:

继承权公证可以重办吗(遗产继承公证可以变更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人死了房产继承的遗嘱能公证吗

人死了房产继承的遗嘱能公证吗
一、人死了房产继承的遗嘱能公证吗
1、人死了房产继承的遗嘱不能公证。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遗嘱人死后无法再去现场办理遗嘱公证,但具备法定要件的遗嘱仍有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有效的遗嘱有哪些
有效的遗嘱如下:
1、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
2、经遗嘱人亲笔书写,并注明姓名、日期的遗嘱;
3、由遗嘱人自己口述,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和遗嘱人一起签字盖章的遗嘱;
4、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录音遗嘱;
5、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口头遗嘱。
三、无效的遗嘱有哪些
无效的遗嘱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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