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从职业来说,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凡是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不准同外国人结婚。这些人员需要同外国人结婚,必须调离工作岗位。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还要经过一定时间,待所掌握的机密失效后,才能同外国人结婚。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要机密的人员,复员转业到地方足五年的,需征求当事人原所在部队同意,再予办理结婚登记。 从结婚条件来说,凡是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者,例如患有麻风病和其他医学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在国内禁止结婚的,也不能与外国人结婚。 从享受公民权利来说,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要待服刑和劳教期满以后,才准同外国人结婚。 来我国工作的外国人要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可以? 按照我国现行政策,来我国工作的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受理的。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男女双方都是外国人,根据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只要他们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又能按规定提供证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以让婚姻当事人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二是有一方是外国人,一方是我国公民,按照我国有关涉外婚姻的规定,予以办理。
警察不能和外国人结婚
法律分析: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第四条 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中国哪些人不能和外国人结婚?
根据民政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的规定,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 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包括: 1、 现役军人。系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现役,并具有军籍的干部、战士。虽在部队工作但并未取得军籍的人员,不在此限。原在部队服役期间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人员,复员或者转业到地方后,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效以前,仍不能同外国人恋爱、结婚。 2、 外交人员。系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 3、 公安人员。系指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4、 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系指国家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尖端科研机密的人员。 上述人员应以国家利益为重,自觉不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以及其他外国人恋爱和结婚。 (二) 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上述人员由于其违法或者犯罪,正在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失去了人身自由,因此,他们不准同外国人结婚不受限制。 我国现法律并未限制上述人员与外国人建立恋爱关系,恋爱不属于法律问题。但是,在现阶段,通常情况下,人们恋爱是为选择配偶做准备,恋爱通常指向婚姻。既然上述人员不得与外国人结婚,因此,上述人员与外国人恋爱也是不妥的。通常情况下,恋人关系也是非常亲密的,从国家安全考虑,上述人员与外国人恋爱也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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