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要那些材料(鉴定工伤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工伤鉴定需要那些材料(鉴定工伤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一)申请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力,或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复印或复印的完整病历材料、检验报告等。;3、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不完整材料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完整信息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项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4)专家鉴定根据伤情程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目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残鉴定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呢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是受伤者提出申请后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工伤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是:病历、住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书、鉴定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等等。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如果是个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后一年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同时因为此次是受伤劳动者自己提出认定申请,自然要求提交的认定材料就与单位申请认定要求的材料不一样,而这也是需要格外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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