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到期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可以解聘员工吗?

合同到期是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来拒绝与该员工续签合同来解聘员工的。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只要没有违法等行为是不需要给予其补偿的。

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到期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我明年三月份合同到期,公司说年龄大了不签合同了,要辞退,公司给我啥赔偿?三年工龄了
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是非法辞退,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手续具体有哪些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不续签合同 ,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1)交接工作; (2)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3)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4)人事发送离职证明、《 住房公积金 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5)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6)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 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到期后能解除吗?

劳动 合同到期 自动解除吗?不会。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 解除合同 ; 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 3、如果 合同到期不续签 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 合同终止 而不是 解除劳动合同 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 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不续订 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 作为经济补偿。 相关规定: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 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要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不续签要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 然后 解除劳动关系 。实际工作中往往劳动者不会主动提出、都是由用人单位来主动提出、因为你合同到期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是要承担 双倍工资 差额的赔偿风险的。 如果合同已到期,说明合同已经终止。 如果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则不能永久存续。 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则不可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尚未消灭,仍然存在权利义务,则当合同符合解除的条件时,即使合同到期依然可以解除合同。 参考以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 债务 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 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 免除债务; (六) 债权债务 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到期只能说其终止而不能说解除,一般来说终止的情况包括合同到期或者 公司倒闭 以及劳动者死亡或者享受养老保险,如果只是到期劳动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必须赔偿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金,一般为一个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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