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侵权纠纷与土地权属争议的区别)

怎样处理土地山林权属争议

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主要是指争议当事方因林地上林木尤其是其所占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而发生的争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这就表明与土地有关的权属纠纷的确权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在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时,所讲求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考虑的重点更多偏向事实根据方面。
根据经验结合自身对参与处置土地权属纠纷特别是山林权属纠纷的总结来看,这些纠纷大部分始于人民公社时期。由于当时法制不健全,对山林权属的确定太过随意,导致既没有科学界定又缺少文字记录。加之时间太久,当时的见证者有的已经去世,这给正确调节此类纠纷带来很大障碍。
由于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农村管理体制多次变动,从土改到合作化到联产承包责任制,期间合了分,分了又合,因而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复杂,时间跨度大,牵涉面广,取证难,结案难,历史遗留问题多。所以,对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一定要慎之又慎,如处理稍有不慎,必将影响地方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在之前的呈子、李家园等村关于林地争议当中,由于村民不懂法,曾发生过一村村民私自扣押另一村村民做人质的违法事件。
由于绝大部分山林权属纠纷历史情况较为复杂,从申请人申请调处到最终确定权属,难免会出现问题,其中每个环节都可能对最终的确权造成影响,所以应做到:
要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统一性。农村山林权属纠纷的产生,一般来说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因素,两者都不能忽视。如何妥善处理好这个关系,对各级人民政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尊重历史,就是要对引起争议的历史因素进行全面的客观分析,哪些是可以依据的,哪些是不能依据的,都应该有十分明确的判断。但是尊重历史又不能割断现实,要充分考虑现实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对争议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
要注重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有机结合。各级人民政府是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的主体,各级政府要以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采用行政手段或行政命令的方式,对山林土地作出适当调整和重新划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给予相应刑事处罚。因此,注重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机结合有利于对争议的处理,其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思想工作,是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它并不是绝对的,特别是不能流于空洞说教。调处中,工作人员还要耐心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并切实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如果仅仅停留在讲道理、做思想工作上,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感化群众,进而有效防止纠纷演变成更严重的社会矛盾。

关于土地纠纷问题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关于土地纠纷问题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可以找当地乡级人民 *** 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 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 *** 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 *** 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关于工资问题纠纷找哪个部门怎么解决

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侵权纠纷与土地权属争议的区别)

1、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或者直接打12333电话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土地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土地纠纷分很多种,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问题:国家没有出台过相关文件,若当地县(区)级及其以上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方案,则交由村集体自行决定(村民自治), *** 法院都无权干预,村民开会不通过找到国家也没用。

耕地土地承包权及纠纷问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具有承包权,故在已经确认成员身份的基础上,若没有承包地,可以去县(区)级土地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去乡镇走上访程序。若涉及钱的问题,建议去人民法院,因为法院建设时间较长,设施人员比较完备,判定赔偿多少考虑的更为全面,且有强制执行力。

住宅宅基地问题归国土部门和法院处理

林权问题归林业部门和法院处理

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费问题:归人民法院处理,或走上访程序

土地纠纷哪个部门可以调解,土地纠纷类型有哪

一块土地 *** 依法只能给一个家庭,其他家庭不是通过 *** 取得的属于违法占地,纠纷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国土部门可以依法处理处罚土地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

有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像这案件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
一、村委会或镇、乡 *** ,或者县 *** 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二、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部门。

村里土地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 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 *** 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 *** 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 *** 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私人耕地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先是双方调解,找村居调委会或者乡镇调委会重新测量或者怎么处理。有土地证就直接起诉。

长顺县哪个部门管土地纠纷

若对补偿费方案不满意,只能找人民法院。
若是征地补偿问题请咨询国土部门。
宅基地问题请咨询国土部门
承包地承包权纠纷请咨询县级农业部门(农业局或林业局,水利局)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问题属于村民自治,只能村集体内部解决。但是若你对村里制定的成员方案有异议,可以去申请走信访程序(可以去乡镇申请,也可以去县级农业部门申请)
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只有具有相应权利的部门才能给你相应问题的答复。

地方土地纠纷处理不当,应该找哪个部门,求

看具体情况,确权案,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纠纷,找乡镇 *** 国土部门,单位与单位,找县 *** 国土部门。不服可行政复议或诉讼。侵权案,直接诉讼!

有土地纠纷找村里解决发现是林权证重复了应该找哪个部门

找村乡 *** ,还可以到法院确认之诉。

土地出现纠纷怎么确权

法律主观:

一、纠纷土地如何确权对土地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房屋确权纠纷怎么解决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口头协议需要有第三方人认证。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一)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三)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四)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五)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三、确权是什么意思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房屋确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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