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致害怎么补偿?
2月29日,公益组织“反盗猎重案组”发布消息称,日前,黑龙江执法部门接志愿者举报,打掉了一个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山货店,查获的野生动物有熊掌、熊胆、花尾榛鸡、猫头鹰、狍子等,而部分野生动物的存放地点是哈尔滨市通河县凤山镇政府食堂和车库中。首先要明确的是,无论如何处置伤人的动物,都不是一个关于这个动物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因为责任在法律上是针对主体来说才有的东西,而动物不能成为法律上的主体(即无人格;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有人格属性)。对伤人动物的法律评价,实际上是对于“危险物”的法律评价。而对于危险物来说,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管理。从物理形态上直接消灭当然是一种管理方法,但不一定是必要的,也可能带来负面效果。这就好比,有人开车撞死了人,这个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构成犯罪,但把这辆车砸烂,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反而影响到加害方的赔偿能力。但人是一种很情绪化的生物,他的诉求常常并不是出于一种理性的目的。就好比上面这个汽车的例子,虽然一般人可能不会去砸车,但很难说在特定情况下被害者亲属不会有这种诉求。在心理上,这有两个原因。一是归因的问题。归因是一种心理行为,其结果是因人而异的。虽然从逻辑的角度来说,有一些更可取的归因方式,但并不能阻止人们违反逻辑去建立因果联系的思维方式。所以,人们会把“受伤”的结果归因于致伤的事物,即使理性上他们知道这不太合理。对于被动物伤害的人或者他们的家人来说,他当然知道管理人应该承担责任,但他可能就无法说服自己那个动物不是构成这个伤害的原因。二是补偿心理。当一个不好的结果发生时,人们往往无法坦然接受,而一定要做一些事来说服自己已经对现状进行过弥补。而消灭导致不好结果的那个事物本身,就是最常被考虑的一种。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求处死动物,和刑事案件的被害者家属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很可能出于同一种心理机制。如果人们对后者表示认同,我觉得也应当理解前者。所以,对于如何回应题主的疑问,我们主要需要回答这样两个问题:1、我们是否愿意承担额外的成本,来有效管理而不是直接消灭一种危险动物?犬只管理里有一种做法,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如果一只狗有明显的主动伤人经历,则它会被认定为烈性犬;而对于此类烈性犬,如果一个社会不愿专门设立一个豢养机构(即额外支付社会成本),那么常常会采用捕杀的手段处理。而对于老虎、狮子这种显然的危险动物,因为我们原本就承担了额外的成本来管理他们(只允许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养殖),所以对于他们的伤人来说社会成本反而是一个次要的考虑要素。当然,这仅限于人们所熟悉的危险动物,对于一种不熟悉的危险动物(比如能说话开车打手枪的黑猩猩),情况则又有不同。2、我们是否愿意将对受害者的心理安慰看得足够重要,以至于可以为之牺牲其他社会利益?老虎伤人,很多人会赞同处死老虎,这是因为处死一只老虎所牺牲的社会利益还相对较小。但我们可以换一个例子,比如大熊猫。我们假设繁殖出了一只很狂暴的大熊猫,他甚至比一般的动物园里的老虎更喜欢攻击人类,然后我们再假设有个人不幸被这只大熊猫拍死了、血肉模糊,那么我们该不该处死这只大熊猫呢?比如我们不妨再假设这只大熊猫刚好在最爱大熊猫的日本人的动物园里?(虽然这个假设可能刚好很符合某些人的口味)在这个例子中,处死致害动物所牺牲的社会利益被提高了,人们的权衡可能会更复杂一些。
畜生造成别人财产损失,主人要赔偿吗?
依据你的简单表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的相关规定,畜生侵害别人的财产造成损失,其主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养的狗咬人了,主人要赔偿吗?
如题,一直都很好奇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爱狗的法律人,我觉得我阔以回答一下。
结论:一般来说狗咬人后,主人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由于受害人自己原因或者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可以相应的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具体的情况下面具体来说。
关于狗咬人的法律责任主要由《侵权责任法》来规制。法律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狗狗咬人一般需要全责赔偿,别人有错可以减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表达了两个意思
1.狗狗咬人了,一般情况狗主人或者当时的管理者(如遛别人的狗)需要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需要赔偿全部损失。
2.如果狗狗咬人是因为被咬的人挑逗它、刺激它导致的,那么主人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案例:狗蛋在路上开心的遛狗,熊孩子狗剩突然冲过来扯狗狗尾巴,导致被狗狗咬了,那么熊孩子自己也有责任,狗蛋只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多少就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双方过错的大小啦。
二、如果养狗遛狗不规范,不合法律规定,那么就绝对承担全责
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每个地方应该都有关于饲养动物的管理规定,养狗狗之前最好查一下,不要违反了这些规定。比如打疫苗、遛狗牵绳、大狗在家上铁链,大狗出门时上嘴套,还有一些烈性狗狗比如藏獒不允许养的。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狗狗咬人了,不管被咬的人有没有错,主人都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的。
三、动物园动物的致害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四、流浪狗咬人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在学校或者小区里被流浪狗咬了,这个时候看能否找到原主人,如果可以找到,那么原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找不到原主人,那么要看小区或者学校有内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来判定责任。
五、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案例:狗蛋遛狗,狗剩跑过来逗狗,结果激怒了狗咬了旁边的小芳。作为受害人小芳,可以要求动物的饲养人狗蛋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狗剩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狗蛋如果赔了,可以事后找狗剩追偿。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还是蛮常见的,狗狗主人不用太担心,别人的错那么别人承担赔偿责任,自己不会背锅的。
以上就是狗狗咬人主人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希望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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