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法律适用(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和规定)

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从形式上看,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三种类型。要构成法律上认定的家庭暴力,暴力程度一定要达到一定的量级。
其中殴打要达到轻微伤以上的伤害,或者虽不构成轻微伤但是有经常性的殴打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极度的精神伤害。其中谩骂也不是骂一句脏话就构成了家庭暴力,而是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给受害者造成了极度的精神伤害。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以施暴者与受害者的相互关系为依据,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亲戚间的家庭暴力。
2、以被侵犯的权益为依据,家庭暴力分为:
(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溺、弃、残害。所谓溺、弃,是指采用溺死、闷死、掐死、饿死等手段杀害家庭成员的行为;所谓残害是指从肉体上进行摧残的行为,如冻饿、毒打、故意伤害肢体、器官等行为。另外,对施暴对象公然以施暴行为相威胁,表现为用语言对施暴对象威胁、恐吓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对方产生恐惧的心理,造成受害者严重的精神损害。
(2)侵害人身自由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弱者采取捆绑、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手段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
(3)侵害人格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家庭成员采取罚跪、侮辱人格、强制超体力劳动等,更多地体现为精神上的损害或虐待。
(4)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家庭暴力。对具有婚姻行为能力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对待家庭成员的结婚或离婚问题。诸如,父母或其他长辈以暴力强行包办、干涉子女的婚事;子女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干涉父母的婚事。
(5)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性权利的家庭暴力。妻子以及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性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违背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意志,强行对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发生性行为或有性虐待行为,都是对女性性权利的暴力。
(6)侵害生育权和生育自由权的家庭暴力。暴力对象是已婚女性,施暴者一般为丈夫或夫家的其他家庭成员,如公婆、伯叔等。表现为有些人对不生育的或生育女孩的妇女百般难,施以暴力等。
3、依据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及限制行为,如:殴打、推搡、禁闭、使用工具攻击等,后果通常会在受害者身上形成外伤,易于发现。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经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不法行为,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精神折磨为精神暴力的常见形式。性暴力是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是最常见的性暴力。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了,该怎么办呢?
第一步,报警。警察可以将自己从险境中解救出来并出具《出警证明》,同时公安机关也可以视家庭暴力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治安处罚或告诫,这些都是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二步,就医和验伤。遇到家庭暴力后,一定要记住在24小时内向派出所申请要求开具验伤单验伤,到医院去验伤和治疗,为以后维权保留证据。
第三步,寻求帮助。当遇到家庭暴力时,除了公安机关、法院,社会中还有很多部门机构可以求助,例如自己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接到你的求助后,这些单位都会予以帮助和处理。
第四步,如果第三方组织的调解没有效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单独提起,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起。

家庭暴力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

现在我们在网络上可以看到很多夫妻会因为家庭暴力离婚,所以大家现在对于家庭暴力这个话题也是比较关注的,所以大家都很想知道,如果发生了家庭暴力在法律上要怎么处理呢?家庭暴力是一件特别不好的事情,不仅会影响家庭和睦,而且还会伤害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如果严重的话还会触犯法律。

家庭暴力法律适用(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和规定)

家暴不管是在哪一个国家都算得上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如果有家暴行为的话,肯定是要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在发生家暴之后,受害人是可以向居委会和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请求的,请他们对当事人作出调解劝阻。而且在发生家暴之后,居委会和村委会以及相关的单位是有义务进行阻止的。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话,公安机关也应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分。

而且家庭暴力也可以作为诉讼离婚了一项重要的证据,因为只要有家暴的话,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不用经过离婚冷静期或者是法院调解。而且在家庭暴力之后,受害方是可以向施暴人提出离婚后申请经济赔偿的。所以如果在婚姻生活中遭受了家庭暴力,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不要忍气吞声应该及时拿去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方只是偶尔家暴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可以看两个人的家庭情况,如果可以经过调节的话,可以去找对方的父母或者是一些长辈进行调解。如果是酒后家暴的话,那么要注意对方饮酒的次数和时间,最好不要让对方喝酒。如果是经常性地进行家暴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就不要忍气吞声了,还是尽量离婚或者是报警吧。

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家暴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法律判刑如下:

1、家庭暴力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致人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夫妻、父母、兄妹等。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实施家暴行为可能涉嫌的犯罪有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处罚具体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遭遇家暴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4、夫妻一方遭受家暴,可以起诉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

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

家暴是法律的第几条

法律分析: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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