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增值税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增值税计税依据
增值税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1、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自开专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取消认证期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3、六种情况增值税发票将被纳入异常凭证管理: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5)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6)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4、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
(1)ETC后付费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2)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增值税计税依据
增值税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1、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自开专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取消认证期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3、六种情况增值税发票将被纳入异常凭证管理: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5)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6)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4、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
(1)ETC后付费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2)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网上增值税申报流程6步
1。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
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选择在线申报或导盘申报。
3。 进入发票汇总界面,系统自动获取当期所有的进销项发票数据,核对发票数据是否准确无误。
4。 进入选表设置界面,勾选需报送的申报表,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其他数据。
5。 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系统返回提交成功确认页面。如果有产生税款,点击“清缴税款”进行税款缴纳。
6。 打开开票软件,进行抄税和清卡操作,完成增值税申报流程。
网上增值税申报的六个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
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选择在线申报或导盘申报。
3。 进入发票汇总界面,系统自动获取当期所有的进销项发票数据,核对发票数据是否准确无误。
4。 进入选表设置界面,勾选需报送的申报表,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其他数据。
5。 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系统返回提交成功确认页面。如果有产生税款,点击“清缴税款”进行税款缴纳。
6。 打开开票软件,进行抄税和清卡操作,完成增值税申报流程。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装潢、安装、制图、咨询、讲学、书画、雕刻、翻译、影视、录音、审稿、录像、演出、广告、展览、表演、技术服务等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注意个人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选择在线申报或导盘申报。
3。 进入发票汇总界面,系统自动获取当期所有的进销项发票数据,核对发票数据是否准确无误。
4。 进入选表设置界面,勾选需报送的申报表,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其他数据。
5。 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系统返回提交成功确认页面。如果有产生税款,点击“清缴税款”进行税款缴纳。
6。 打开开票软件,进行抄税和清卡操作,完成增值税申报流程。
网上增值税申报的六个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
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选择在线申报或导盘申报。
3。 进入发票汇总界面,系统自动获取当期所有的进销项发票数据,核对发票数据是否准确无误。
4。 进入选表设置界面,勾选需报送的申报表,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其他数据。
5。 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系统返回提交成功确认页面。如果有产生税款,点击“清缴税款”进行税款缴纳。
6。 打开开票软件,进行抄税和清卡操作,完成增值税申报流程。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装潢、安装、制图、咨询、讲学、书画、雕刻、翻译、影视、录音、审稿、录像、演出、广告、展览、表演、技术服务等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注意个人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5、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怎么申报增值税流程
一.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企业发生销售业务-------在税控系统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或开具普通发票.
的操作
每月初2号前进行抄税----在开票系统中打印相关发票清单报表----进行报税 )
1) 平时开具增值税销项发票包括有以下几类
ü 正数发票
ü 负数发票
ü 带有发票清单的发票
ü 带有销售折扣的发票 .
2) 领购发票读入开票系统
3) 当月发票的作废.
4) 数据的备份 等
二. 本月如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进项) ,将进项发票录入---中每月20号至月末前一天进行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网上认证工作.
具体流程:
增值税发票(进项)在中的录入----导出-----网上认证-----下载认证结果----导入纳税申报系统-----有错的查询修改----再导出----网上认证----认证通知书下载----认证结果查询---直至认证全部OK p8+H
三.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销(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时间为二个月),到期没有用完,要去税局核销.
核销要带以下资料去:
一、普通发票缴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领购的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_
2、《普通发票核销明细表》
3、发票统一领购簿 {
二、专用发票核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领购的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2、发票统一领购簿
3、税控IC卡
四. 月初,一般2号之前进行抄税----报税---提供相关资料给税局 2}H
提供的资料如下: "
1、抄有申报所属月份销项发票信息的IC卡;
2、使用小容量IC卡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数据软盘两张(使用大容量IC卡的企业不须报送);
3、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生成的(具体来说,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生成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和明细表,DOS版开票子系统生成的是存根联明细表,若由于客观原因(例如系统故障或者被盗等)不能够从开票系统生成,可由企业根据实际开票情况、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开票日期从数据所属当月的一号至月终;
4、《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下简称《领用存月报表》); c
5、发票购领簿;
6、抄报税所属期月份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下称发票A)、抄报税所属期的下月开具的第一张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下称发票B),若企业还没有开具发票,则取第一张空白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7、对于作废的专用发票,要将全部联次一同提供;
8、由于故障维修导致发票数据丢失的,需提供维修服务单位出具的《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故障诊断意见书》,并携带发生数据丢失的发票原件;
9、若有空白核销的发票(切角作废),企业还应带空白发票的原件; FtP
10、若企业有主、分开票机的,每台开票机都需要提供上述资料(每台开票机的资料只是反映本机的开票数据情况,要在资料上注明主、分机号) <
注:相关表格请到就近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索取。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复印件资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 -
五. 抄完税后就要准备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J
将中增值税发票销项数据的导出---导入中
具体流程如下:
登陆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点击“发票查询”按钮,如下图: #C:BX9
2、选择当前需要导入发票的对应月份,假如当前需要导入12月份的发票数据,则选择“本年12月份”,按下“确定”按钮,
3、按下“确定”按钮后出现当前月份对应发票的记录查询窗口:
请用户注意,上图“发票查询窗口”中对应发票字段的排列顺序是系统安装时的缺省排列,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默认是以以上的字段排列规则进行发票数据的读取。
4.登陆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通过“销项发票管理中”中的“从界面读发票数据(一机多票)”菜单读取发票数据。
5、点击“读发票查询界面”,系统自动进入对发票数据的读取操作,并自动切换到发票查询界面 1:
用户这时可以看到发票查询界面中发票数据在进行连续的跳闪和刷新,请用户务必注意,数据读取过程中请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发票数据的正常读取。数据读取完毕,系统自动切换操作窗口。
6、这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对当前读取的发票记录进行校验和保存处理。请用户注意,如果在发票记录读取后出现“发票税目不正确”的提示,请用户在“系统税目初始化”中进行发票税目的修改和更新后再执行“读发票查询界面”的操作。
7、主要注意事项: :
1) 执行发票读入时”发票查询窗口”不能处于“最小化状态”。否则系统会提示“读取不到任何发票数据”
2) 为了保证发票数据采集的正确性,系统执行读取“发票查询界面”数据过程中请用户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
3) 如果用户在发票读取过程中出现如“ 应该设置购方名称栏目显示”的错误提示,原因可能是“发票查询界面”中发票字段的显示排列缺少对应的必读字段,用户必须修改并保证发票查询界面中至少有下面9个字段的内容(与排列顺没有关系)。注意,用户设置好对应的字段内容后记得按下“格式”按钮,保存当前设置。
4) 9个必读的字段内容分别是:发票种类、类别代码、发票号码、购方税号、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
5) 必读字段的设置操作:
首先在发票查询窗口点击左上角的黄色小按钮(红色小圆圈),图示如下:
点击后出现如下的对话框,用户这时可以通过“项目选择”框的内容对必读字段进行选择。
通过“项目选择”框中的 “ ” 和 “ ”对字段进行汰选。确保“结果项目”中显示的字段内容至少有如下9项必读字段:发票种类、类别代码、发票号码、购方税号、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 图示如下:
设置好字段的显示内容后请点击菜单栏目上的“格式”按钮,保存当前设置。如下图 v;
六. 将开票系统中的销项导入开票系后,就可以在中做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几个附表和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生成申报文件存入U盘---在国税局网站上传申报文件,进行网上纳税申报-----跟踪纳税申报结果------网上申报成功后于月初10号前打印申报报表----到国税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的操作
每月初2号前进行抄税----在开票系统中打印相关发票清单报表----进行报税 )
1) 平时开具增值税销项发票包括有以下几类
ü 正数发票
ü 负数发票
ü 带有发票清单的发票
ü 带有销售折扣的发票 .
2) 领购发票读入开票系统
3) 当月发票的作废.
4) 数据的备份 等
二. 本月如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进项) ,将进项发票录入---中每月20号至月末前一天进行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网上认证工作.
具体流程:
增值税发票(进项)在中的录入----导出-----网上认证-----下载认证结果----导入纳税申报系统-----有错的查询修改----再导出----网上认证----认证通知书下载----认证结果查询---直至认证全部OK p8+H
三.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销(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时间为二个月),到期没有用完,要去税局核销.
核销要带以下资料去:
一、普通发票缴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领购的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_
2、《普通发票核销明细表》
3、发票统一领购簿 {
二、专用发票核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领购的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2、发票统一领购簿
3、税控IC卡
四. 月初,一般2号之前进行抄税----报税---提供相关资料给税局 2}H
提供的资料如下: "
1、抄有申报所属月份销项发票信息的IC卡;
2、使用小容量IC卡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数据软盘两张(使用大容量IC卡的企业不须报送);
3、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生成的(具体来说,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生成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和明细表,DOS版开票子系统生成的是存根联明细表,若由于客观原因(例如系统故障或者被盗等)不能够从开票系统生成,可由企业根据实际开票情况、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开票日期从数据所属当月的一号至月终;
4、《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下简称《领用存月报表》); c
5、发票购领簿;
6、抄报税所属期月份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下称发票A)、抄报税所属期的下月开具的第一张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下称发票B),若企业还没有开具发票,则取第一张空白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7、对于作废的专用发票,要将全部联次一同提供;
8、由于故障维修导致发票数据丢失的,需提供维修服务单位出具的《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故障诊断意见书》,并携带发生数据丢失的发票原件;
9、若有空白核销的发票(切角作废),企业还应带空白发票的原件; FtP
10、若企业有主、分开票机的,每台开票机都需要提供上述资料(每台开票机的资料只是反映本机的开票数据情况,要在资料上注明主、分机号) <
注:相关表格请到就近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索取。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复印件资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 -
五. 抄完税后就要准备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J
将中增值税发票销项数据的导出---导入中
具体流程如下:
登陆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点击“发票查询”按钮,如下图: #C:BX9
2、选择当前需要导入发票的对应月份,假如当前需要导入12月份的发票数据,则选择“本年12月份”,按下“确定”按钮,
3、按下“确定”按钮后出现当前月份对应发票的记录查询窗口:
请用户注意,上图“发票查询窗口”中对应发票字段的排列顺序是系统安装时的缺省排列,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默认是以以上的字段排列规则进行发票数据的读取。
4.登陆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通过“销项发票管理中”中的“从界面读发票数据(一机多票)”菜单读取发票数据。
5、点击“读发票查询界面”,系统自动进入对发票数据的读取操作,并自动切换到发票查询界面 1:
用户这时可以看到发票查询界面中发票数据在进行连续的跳闪和刷新,请用户务必注意,数据读取过程中请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发票数据的正常读取。数据读取完毕,系统自动切换操作窗口。
6、这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对当前读取的发票记录进行校验和保存处理。请用户注意,如果在发票记录读取后出现“发票税目不正确”的提示,请用户在“系统税目初始化”中进行发票税目的修改和更新后再执行“读发票查询界面”的操作。
7、主要注意事项: :
1) 执行发票读入时”发票查询窗口”不能处于“最小化状态”。否则系统会提示“读取不到任何发票数据”
2) 为了保证发票数据采集的正确性,系统执行读取“发票查询界面”数据过程中请用户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
3) 如果用户在发票读取过程中出现如“ 应该设置购方名称栏目显示”的错误提示,原因可能是“发票查询界面”中发票字段的显示排列缺少对应的必读字段,用户必须修改并保证发票查询界面中至少有下面9个字段的内容(与排列顺没有关系)。注意,用户设置好对应的字段内容后记得按下“格式”按钮,保存当前设置。
4) 9个必读的字段内容分别是:发票种类、类别代码、发票号码、购方税号、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
5) 必读字段的设置操作:
首先在发票查询窗口点击左上角的黄色小按钮(红色小圆圈),图示如下:
点击后出现如下的对话框,用户这时可以通过“项目选择”框的内容对必读字段进行选择。
通过“项目选择”框中的 “ ” 和 “ ”对字段进行汰选。确保“结果项目”中显示的字段内容至少有如下9项必读字段:发票种类、类别代码、发票号码、购方税号、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 图示如下:
设置好字段的显示内容后请点击菜单栏目上的“格式”按钮,保存当前设置。如下图 v;
六. 将开票系统中的销项导入开票系后,就可以在中做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几个附表和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生成申报文件存入U盘---在国税局网站上传申报文件,进行网上纳税申报-----跟踪纳税申报结果------网上申报成功后于月初10号前打印申报报表----到国税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