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钱不还怎么正确起诉?
起诉并不难,只是过程较为繁琐复杂,根据本人日常办案经验,整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指引如下,并附相关文书范本,以供参考: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第五,案件受理费。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法院是有司法成本的,起诉立案时需先向法院预交诉讼费,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减免,目前缴费方式也十分便捷,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或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立案成功后,法院会一并出具《诉讼费缴费单》,务必在七日内按照指示缴纳诉讼费,否则案件按照撤诉处理。最后,关于是否委托律师,温馨建议:如果金额较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由律师代书诉状或自书诉状,自己立案出庭;如果案情较为复杂则考虑委托律师全程代理,避免诉讼风险。华丽的分割线 二更: 之前整理了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指引后,没想到获得这么多赞同!同时,也有很多知友咨询后续庭审应该如何准备和应对,鉴于此,我也整理了庭前准备和开庭需注意的事项,以供参考:很多人疑惑,案件立案后,就万事大吉等开庭了吗? 当然不是,立案只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万里长征第一步。一般而言,案件立案后,法院会生成案件的案号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送达给被告,并告知被告举证期限和诉讼须知。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后续便是分配案件审理法官和排期开庭,确定开庭日期后,法院会邮寄(或电子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与此同时,如果被告有提交答辩状或证据材料的,法院也会提前邮寄一份给原告,或者电话联系原告到法院领取被告材料。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向原、被告双方送达开庭传票,如果立案后很长时间都未收到法院通知,不妨联系经办法官询问何时开庭。 收到传票后,原告方就可以开始着手准备开庭的材料,做好庭前工作准备。一般而言,需要提前准备的开庭文件如下:案件要点、质证意见、法律法规、证据原件。1. 《案件要点》。庭审过程中,法官往往围绕案件双方争议的焦点和需查明的要点进行询问,例如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官往往会针对: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用途、借款具体交付、还款金额等情况进行询问,建议将以上要点先行整理,方便庭审过程中快速回应法官的询问,而不是等法官询问时,才匆匆忙忙地翻材料。如果双方存在多笔借款往来的情况下,建议将每笔借款的转账时间、金额等整理成表格,方便回应法官询问,必要时可提交一份给法官参考,便于法官迅速了解案情,知悉我方的计算依据,加快庭审进程,也可给法官留下良好的印象。2. 《质证意见》。顾名思义,是指对被告方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的意见。在被告庭前提交了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原告方务必仔细核察证据,并从证据的“三性”提出己方的意见,便于在庭审质证阶段,快速地发表质证意见。当然,如果被告当庭才提交证据材料的,我们可以要求法官延期质证,庭后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3. 《法律法规》。一场诉讼中,除了证据之外,最关键的便是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提出某项诉讼请求时,法官可能会询问,该项诉讼请求的依据何在,此时,我们便可以准备好的法律法规条文回应法官,有理有据。4. 《证据原件》。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关键的一个环节便是核对证据原件,由于立案时我方提交的证据皆为复印件,因此在庭审过程中,需将证据原件出示给被告以及法官核验。如果证据无原件,对待证的事实则非常不利,法官也无法认可证据的效力,所以务必保存好证据原件,并在庭审过程中出示。 准备好开庭文件,便可安心等待开庭,建议在开庭前1-2天再次联系经办法官询问开庭时间和地点是否有变更,被告方是否有提交证据或补充证据。 庭审主要分为: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判决四个阶段,其中较为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一、庭审准备(一)宣布开庭 1、合议庭确定开庭的,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告开庭审理。 2、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应宣布缺席审理及其理由。(二)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1、宣读法庭纪律 2、告知是否申请回避的意见。宣布决定后应询问当事人是否服从决定,如不服从,告知其有复议的权利,但不影响庭审的继续进行。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解决案件事实认定问题,重点是争议事实进行举证和质证。 (一)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理由原告诉讼请求,如果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无变更的,只需回答与起诉状一致即可。 (二)被告进行答辩。被告答辩时,需认真听清对方的答辩要点,并做简单记录,便于后续辩论时进行反驳。 (三)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 1、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2、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原告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链的完整性、证明目的等依次明确发表质证意见。被告无故当庭才提交证据的,可以要求法官追究被告无故逾期举证的责任,并可要求庭后给出合理的质证期限,再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 3、原告被告相互发问。 (四)法庭调查阶段的庭审小结 1、法官发问; 2、法庭当庭认定固定事实; 3、总结争议焦点。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运用证据及法庭调查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全面系统地阐述自己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对对方的观点、理由进行反驳的过程。在辩论结束后,法官一般会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愿,能调则调。四、评议和宣判阶段 1、合议庭评议; 2、宣判程序; 一般情况下案件都是择日宣判,另行通知,具体判决结果需等看到判决书内容才知晓判决结果。 收到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有权在15日内上诉,如果双方均未上诉的,判决则生效,被告按期履行判决,未履行的,原告可径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写在最后:看到这里,可能不少人对繁杂冗长的诉讼程序望而却步,尤其是第一次诉讼,难免会担心自己是否能应对如此复杂的程序。但是,程序的复杂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无畏繁杂与费时,胜诉的天平终将向你倾斜,而且,每次诉讼是对“老赖”的不纵容,也是对法治之践行。 三更: 鉴于《民法典》实行后,原《合同法》已经失效,遂对《起诉状》进行了修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正,民间借贷利率的计算标准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具体算法可参考以下文章,祝各位知友早日追回属于自己款项!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摘要:夫妻离婚时,需要双方处理的问题比较多,如果夫妻有债务的,就需要对债务进行处理,在处理债务之前,要对债务进行认定,如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等。有债务离婚如何处理?如果是夫妻债务,那么就要日后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债务离婚要怎么处理
1、夫妻共同债务
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挨肩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双方离婚后,在欠债协议规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约定的期限之内,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笔欠款,双方不可互相推卸责任。至于双方之间协商约定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其中一方超过了自己承担的份额而偿还债务的,就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给自己。
2、夫妻个人债务
在离婚之前因为一方的赌博或者或者其他的一些娱乐性质,甚至是犯罪所欠的钱,在离婚后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债务,而自己不承担任何债务,这在法律上也是承认的。并不是只要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债并不是用于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往往都是按照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的。
3、特殊情况
因为子女的身体健康,生活又或者教育的各种费用,虽然是由夫妻当中的一人所借,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有责任承担这笔债务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原则上认为是举债的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主张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作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外所负债务,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主张债务是对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需要尽到如下的证明责任:
(1)夫妻一方举证证明债权人与举债的一方在城里债权债务的时候明确约定为举债一方个人债务的。
(2)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夫妻一方需要对债务人知道此约定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和违法犯罪所负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作为夫妻债务认定。
3、法院在当事人举证的基础上,依职权审查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不可以仅凭借条、借据简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啥区别
1、存续的期间不同
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
2、是否满足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表明无论借款方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只要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所负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的必要条件。
3、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
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的单方行为,只需一方单独清偿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一方借款还是双方借款都应由双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夫妻共同债务
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挨肩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双方离婚后,在欠债协议规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约定的期限之内,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笔欠款,双方不可互相推卸责任。至于双方之间协商约定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其中一方超过了自己承担的份额而偿还债务的,就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给自己。
2、夫妻个人债务
在离婚之前因为一方的赌博或者或者其他的一些娱乐性质,甚至是犯罪所欠的钱,在离婚后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债务,而自己不承担任何债务,这在法律上也是承认的。并不是只要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债并不是用于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往往都是按照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的。
3、特殊情况
因为子女的身体健康,生活又或者教育的各种费用,虽然是由夫妻当中的一人所借,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有责任承担这笔债务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原则上认为是举债的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主张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作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外所负债务,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主张债务是对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需要尽到如下的证明责任:
(1)夫妻一方举证证明债权人与举债的一方在城里债权债务的时候明确约定为举债一方个人债务的。
(2)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夫妻一方需要对债务人知道此约定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和违法犯罪所负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作为夫妻债务认定。
3、法院在当事人举证的基础上,依职权审查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不可以仅凭借条、借据简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啥区别
1、存续的期间不同
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
2、是否满足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表明无论借款方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只要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所负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的必要条件。
3、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
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的单方行为,只需一方单独清偿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一方借款还是双方借款都应由双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