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怎么融资?融资模式有哪些?
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分析: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下文围绕供应链上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以及参与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机构,来设计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另外,在商业银行同意向融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前,商业银行仍要对该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只是更多关注的是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并非只针对中小企业本身进行评估。应收账款融资使得融资企业可以及时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短期信用贷款,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2.保兑仓融资模式。在供应链中处于下游的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账款,才能获得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对于短期资金流转困难的企业,可以运用保兑仓业务对其某笔专门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从而获得银行的短期信贷支持。保兑仓业务,是在供应商(以下称卖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融资企业(以下称买方)向银行申请以卖方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的贷款额度,并由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保兑仓业务适用于卖方回购条件下的采购。保兑仓业务除了需要处于供应链中的上游供应商、下游制造商(融资企业)和银行参与外,还需要仓储监管方参与,主要负责对质押物品的评估和监管;保兑仓业务需要上游企业承诺回购,进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融资企业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取货物的权利,因而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有效缓解了企业短期的资金压力。保兑仓业务实现了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和供应商的批量销售,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收益,实现了多赢的目的。它为处于供应链节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有效解决了其全额购货的资金困境。另外,从银行的角度分析,保兑仓业务不仅为银行进一步挖掘了客户资源,同时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既可以由供应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又能够以物权作担保,进一步降低了所承担的风险。
3. 融通仓融资模式。存货融资是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的行为。当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业务流程期间时,企业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模式。所谓融通仓,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它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物流与加工服务,还能为客户提供间接或直接的金融服务,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绩效,以及客户的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效率。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中小企业采用融通仓业务融资时,银行重点考查的是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存货、是否有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以及整个供应链的综合运作状况,并以此作为授信决策的重要依据。另外,融通仓业务引进了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对质押物验收、价值评估与监管,并据此向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协助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进一步降低银行的风险,提高银行信贷的积极性。另外,商业银行也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贷款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这样既可以简化流程,提高融资企业的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也可以转移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融通仓业务开辟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在供应链的背景下,通过融通仓业务,中小企业可以将以前银行不太愿意接受的动产转变为其愿意接受的动产质押品,从而架设银行与企业之间资金融通的新桥梁。
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库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为例,基本流(1)借款人与物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单。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2)借款人持申请贷款,银行接到实仓单内容(主要包括量等)。(3)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交银行。不可撤消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责任。(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双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借款人根据协议要求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6)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款到监管账户上。(7)货物质押期间,物流企业按合同规定对质押品进行监管,严格按三方库手续控制货物,物流企业只接收银行的出库指令。(8)借款人履行回收款存入监管账户。(9)银行收到还款后开出分提单,物流企业按银行开出的分提单放货。直至借款人归还所有贷款,业务结束。(10)若借款人违约或质押品价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时追加保证处置命令下达给物流企业。(11)物流企业接收到处置命令后,根据货物的性质对其进行拍卖或回购,来回笼资金。
二、仓单质押典当的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仓单质押典当多操作于钢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由于仓单质押典当业务涉及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三方的利益,因此要有一套严谨、完善的操作程序。首先,个人工商户与典当行签订《质押典当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典当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典当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写照行使质押权保证书》。其次,个体工商户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个体工商户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个体工商户交付典当行提出仓单质押典当申请。再次,典当行审核后,签署货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最后,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典当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给个体工商户,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货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个体工商户自行支配。
三、物流公司如何做仓单质押?
1.开展仓单的原则
开展仓单业务对提高市场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进行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首先要合乎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仓单业务要做到合法经营,贷款业务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同时,仓单的程序要合法,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查,还贷能力,信贷资金使用状况,借款手续是否完备,借款人的业务量及商品来源的合法性等有关事项必须事先审核,事中跟踪,确保每个环节不出现纰漏。
(2)风险防范原则。仓单业务是的一种形式,由于借款人向贷款人出质的是在期货市场中流通的标准仓单,所以,其风险系数相对较小。但是银行可能面临以下的风险:商品的市场价格始终处于不断涨跌过程中,对应仓单的价值也处于不断变化当中,如果银行对质押物评估过高,就可能造成借款人还贷不积极;在质押商品的监管方面,由于仓库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任何一方决策的失误,造成质押商品的监管风险等等。
(3)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原则。是商业银行的常规贷款业务之一,也是商业银行获取盈利的一个途径。银行开展既要讲究安全性、流动性,也要注重盈利性。仓单经济风险偏低,可银行在办理贷款之前也须慎重选择和审核贷款对象。
2.仓单的业务流程
如图简要地介绍的仓单质押的过程,首先是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消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的数量将商品存放在仓库中,仓储企业在接到通知后,验货确认,然后开专用商品储存凭证———仓单给存货的货主;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做质押背书,由仓库盖章后,货主凭仓单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向仓库核实货主储存商品的详细情况,包括商品的品种、数量、质量以及商品的情况,决定是否向货主提供,以及的数额;把经过银行同意的进行的商品交由仓库代理监管;最后就是商品的具体处置。
3.仓单质押的优势与风险
仓单质押业务是一种具有多边三赢性质的新兴业务。第一,允许客户利用在市场经营的商品做,可以解决企业经营融资问题,争取更多的流动资金,达到实现规模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第二,仓库与银行合作,监管客户在银行商品,一方面增加了配套服务功能,吸引更多的货主企业进驻,增加了仓储附加值,提高了仓库空间的利用率,提升了企业综合价值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仓库作为银行和客户都相互信任的第三方,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客户的商品产销供应链中去,有利于物流企业的业务整合,同时也加强了同银行的同盟关系。第三,银行发放,由仓库负责质押物资,既放贷又吸引了储户,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又由于由货物做抵押,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规避了风险,并能产生新的经济效益。
仓单业务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润来源之一,而信贷风险是贷款人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商业银行必须发展信贷业务,同时还必须保证按时收回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不能出现呆坏账。仓单是信用程度较高的有价证券,它与高质量的商品相对应,包含着交割仓库、期货交易所对质量、数量的信用担保,但是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仓单质押过程中包含着以下的风险:
(1)客户资信风险。客户的业务能力、业务量及商品来源的合法性(走私商品有罚没风险),商品质量等诸多方面对仓库来说都是潜在的风险。
(2)仓单风险。仓单是和提货的凭证,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但目前仓库所开的仓单还不够规范,如有的仓库甚至以入库单作质押凭证,以提货单作提货凭证,因此,必须有科学的管理程序,保证仓单的唯一性与物权凭证性质。
(3)质押物选择风险。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作仓单质押,因为商品在某段时间的价格和质量都是会随时发生变化的,也就是说会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因此,要选择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
(4)商品监管风险。在质押商品的监管方面,仓储企业必须对质押商品的种类、数量、品种进行有效监管,作好防潮、防霉等安全保障,严防货损货差,严格出入库的盘点,防止仓储保管不善而给仓单的持有人造成损失的风险。
(5)内部管理和操作风险。许多仓库的信息化程度很低,还停留在人工作业的阶段,会增加内部人员作案和操作失误的机会,形成管理和操作风险。
4.控制风险的对策
(1)建立和整合客户和银行信用。客户资信风险、仓单风险、商品的监管风险都与信用有着密切的联系。第三方物流作为联结货主与金融机构的服务平台,就需要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建立和整合这些信用。第三方物流公司作为货主的代理人,监管仓库中的商品,因此,第三方物流公司要与货主建立信用。银行业务的开展则是建立在仓单的真实有效性和对第三方物流公司仓库监管的信任之上。所以,信用的建立是基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实力。第三方物流公司可以利用双方都信任的关系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完成信用的整合。
(2)加强对仓单的管理。仓单是在仓库接受存货人要存放的商品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这种存单具备特殊的功能和特殊的作用———有效证券。即仓单可以作为一种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实现资金融通,辅助完成现货交易,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它是仓单质押业务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因此仓单的管理问题是最为紧迫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3)限定质押商品的范围和确定价格。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货主希望质押商品品种、数量和标准化程度能不受限制;而对于银行和仓库来说,则要求质押的商品要有所限制。因为第三方物流公司要考虑自身的存储能力、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协同银行做好商品的限制工作。受仓储条件的限制,目前一些开展此项业务的仓库基本上是尽量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波幅较小且不易变质的商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经验的丰富,可用于仓单质押的商品的种类会不断增加。对商品价值的综合评估确定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客户本身的信用和实力,二是商品自身的属性,三是该种商品近几年来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这个价格目前都是由银行确定的,仓储作为双方信任的委托代理方,它在价格的确定过程中也应起到监管和提供参考的作用。随着仓单质押业务不断深化,银行对仓储信任的日益提升,很有可能由仓储来确定价格。
5.监管和处置质押商品。第三方物流公司作为银行和客户双方信任的第三方,在商品的监管和处置环节扮演着特殊的角色,负有特殊的责任。所以,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应尽量使各项手续完备,严格按合同行使权利。
在仓储环节,首先,要和客户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商品的入库验收和养护要求,并开具明确表明商品已属抵押给银行的专用仓单;并向指定的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物的保险,确保仓储物出现损毁时,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其次,要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保证仓单与商品存储情况相符,手续完备;质押期间无银行同意不得向借款人或任意第三人发货;不以存货方未付有关保管费为由阻挠、干涉、妨碍银行行使质押权等;客户提货要在银行的监管下采取仓单提货。
在商品处置环节,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一是贷款还未到期,由于市场价格下降,银行通知借款人追加风险保证金,在双方所确定的日期期限内借款人仍未履行追加义务的,银行可委托第三方(很有可能是仓储)对尚未销售商品按现行市场价下浮一定比率以尽快实现销售,收回贷款本金。二是贷款到期,但监管账户内销售回笼款不足偿还贷款本息且无其他资金来源作为补充,银行也可委托第三方(很有可能是仓储)对仓储的相应数量商品按现行市场价下浮一定比率以内实现销售处理,直到收回贷款本息。仓单质押货物的处置,受市场影响大,需事先各方签订协议就处置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各方利益。
6.加快仓储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仓储信息化的过程中会不断改善和优化管理和业务过程。仓储的信息化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内部管理流程的信息化;和其合作伙伴、客户以及监管机构协同作业的信息化。内部的信息化能优化其“仓储物流”,更好地完成内部的管理和操作;协同作业的信息化是优化其物流网络和服务体系。信息化降低内部人员作案和操作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了同客户与银行进行信息沟通和共享的效率,降低了仓储和银行的风险,方便了银行对仓储的监管,完善了为客户提供的物流服务。
四、仓单质押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金融机构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金融机构提出仓单申请。
金融机构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金融机构开立的监管帐户。
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帐户,金融机构按约定根据到帐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动产质押贷款的业务模式
从国际上看,动产担保已成为最主要的物权担保融资方式,并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担保模式,约80%的贷款为动产担保。其中,存货、应收账款和知识产权是使用较多的动产担保物,在动产质押中60%以上是以应收账款为主的权利担保。 存货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代为监控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存货质押融资方式主要有三种: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抵押单存货融资。
⒈仓储融资。借款人将存货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中,由第三方代为管理和保管,借款人销售存货后,购货人直接将购货款支付到借款人在银行的账户中,银行用购货款直接冲减贷款。按照仓库位置不同,仓储融资分为公开仓储和就地仓储:公开仓储是将存货存放于第三方的仓库中,而就地仓储是将存货存放在借款人自己货栈的仓库中,银行雇用第三方(通常称为就地仓储管理公司)作为银行的代理人或者直接派出管理人员对存货进行管理。
⒉信托收据融资。所谓信托收据,是指一种承认借款人代银行持有商品的证书,银行对货物拥有“暂时的法律上的所有权”。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货物后,向银行开出信托收据,信托收据规定,银行和借款人是一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商品由借款人为银行代为持有,借款人或将货物存入公开仓库,或就地保存但无须第三方参与货物管理。商品销售后,借款人当天将货款转入银行贷款账户。
⒊抵押单存货融资。抵押单是一个由第三方定期签发给银行的文书,第三方保证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存货数量的存在。企业的存货通常处于不断流动的状态,但企业一般都会保有一部分存货,第三方能够对企业的销售活动进行跟踪,对企业存货的浮动价值进行追踪,并保证存货在销售活动结束时会转化为应收账款。实际上,第三方的工作代替了银行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监管,降低了银行的信贷成本,且由于不需要对存货进行实物上的分离和占有,使企业的经营更具灵活性。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作为质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短期贷款的一种担保融资方式,目的是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使融资费用与其业务周期同步。应收账款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所有应收账款均可作为担保物,但贷款额度要在所有应收账款中扣除不合格的应收账款,再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确定。在国外,应收账款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动产担保物,据调查,在美国动产担保的70%以上是应收账款。比较常用的应收账款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⒈总括性的应收账款担保协议。银行和企业签订一个总括性的应收账款担保协议,企业以现存的或未来产生的应收账款做担保,可以设定质押,也可以设定抵押。担保物权需要在担保机构登记备案,担保效力自动及于担保品转化而成的收益。在该担保协议中,借款人仍然负责回收应收账款。
⒉特定应收账款担保。该方式多用于交易合同金额较大,且交易笔数不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长期合同项下的分期付款类型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借款人将不可撤销地指示付款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向银行付款,而非向借款人付款。在这类贷款中,付款人并不会成为贷款合同的一方,也没有义务替借款人清偿借款。
⒊借款基础贷款。这种融资方式要求借款人拥有众多的应收账款作为永久性铺底流动资产,以此流动资产为基础,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个长期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循环授信。借款人定期(如两周、一个月)或需要提用新的款项时向贷款人提供应收账款清单,包括客户名称、账龄等,以使永久性流动资产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密切监控借款基础是该种方式的关键环节,以确保用于担保的应收账款是合格的应收账款。
⒋锁箱。在传统意义上,锁箱是指在邮电局里的一个户头,由银行开设和管理,银行的企业客户一般会要求其应收账款债务人将付款打入这一账户(或将支票寄给一个设定的邮箱),目的是为了加快回款过程,银行提供的是现金管理和回款管理服务。客户可能从银行要求融资,也可能不需要,如果客户需要融资,银行将处于有利的监控地位。邮局的锁箱目前已极少使用,但银行提供账务管理服务是很普遍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的知识产权向债权人出质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并因此获得融资的借贷行为。在许多国家,利用人类思想、技术或是创意的知识产权已经超越土地、劳动力、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资产,成为企业获利的主要来源。在金融市场上知识产权不仅能作为融资担保的标的,而且可以作为基础资产发行有价证券。以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担保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作为担保,就是将知识产权本身提供融资者作为借贷之担保,当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融资者可以依约定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抵偿,或是将担保物拍卖所得的价金补偿。而实际操作中,单独将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担保的例子并不多,更多的是通过担保契约将基于该知识产权授权他人使用所产生的利益,以及基于该知识产权所制造商品的销售利益纳入担保范围。二是以知识产权授权的收益作为担保,该方式以基于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即授权金,为担保物,对于融资者来说,授权金是预期可见的权利资金,比一纸薄薄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更令融资者放心,美国就有专门从事利用知识产权权利金作为担保的融资公司。三是以知识产权换取第三人提供信用增强或信用担保,包括两种模式:企业直接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向融资者融资,再由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在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由保证人做出赔偿,或是以预先保证的价格购买作为担保物的知识产权;企业以知
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现金收益,向第三人提供担保,而由第三人向融资者提供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