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流程
产品质量投诉,是指消费者因商家的产品质量问题,向商家反应情况,检举问题,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一种手段。那么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流程为切实搞好公司的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客户)的利益和公司的信誉,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投诉处理程序。 (一)第一责任人 1、公司任何部门的工作人员,凡第一个接到消费者(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反映情况或投诉的,称为第一责任人。 2、第一责任人是部门员工,在接待或接听投诉时,应记录投诉者的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和所购买产品的名称、数量、购买地址等,记录后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3、第一责任人是部门负责人,在接待或接听投诉时,应直接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后,及时将投诉表送交办公室。 (二)投诉处理程序 1、公司成立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小组,由质管部、生产部、销售片区负责人组成。必要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处理。 2、 分工:由质管部、生产部、销售片区负责人负责投诉处理日常工作,督导负责登记表的发放、回收和召集处理小组成员工作。 3、处理程序:在收到“客户投诉登记表”后,应在2小时内召集处理小组成员,介绍投诉情况,初步拟出解决方案和办法,派人员处理。 4、公司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小组在接到消费者(客户)投诉之时起,1小时以内必须与消费者接触。当天能处理的必须当天处理好。 5、如遇节假日,处理投诉的,由生产部和销售片区负责人一同处理。 6、客户日常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如产品发滑、过潮等,有生产部负责解释和答复。 (三) 处理权限 1、公司产品质量投诉小组成员,在处理消费者(客户)投诉过程中,要分析产品质量产生原因,并要坚持原则,兼顾公司和消费者利益,态度和气,以利服人。 2、在处理投诉中,销售片区负责人当场能处理的解决的,则当场处理解决掉。销售片区责任人的最高处理权限在100元以内。 3、当场不能解决或投诉赔偿要求超过100元的,销售片区责任人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交由处理小组前往处理; 4、处理小组成员前往处理投诉时,至少有2人以上一同处理。 5、投诉处理分为:赔礼道歉、赠送公司产品、赔偿一定数量的金额。如消费者提出赔偿要求超过合理范围的,则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6、在处理投诉事件结束后,要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凭登记表向公司报销赔偿金额。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条件是什么?(一)中国企业、外国企业均可提出认证申请。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 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 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意义 实行产品质量认证的目的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国际质量认证合作。其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提高商品质量信誉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商品在获得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通过注册加以公布后,就可以在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提高自己产品质量的可信度,有利于占领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提高商品质量水平,全面推动经济的发展 商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及时解决在认证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可以加强国家对商品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促进商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已取得质量认证的产品,还可以减少重复检验和评定的费用。 3、提供商品信息,指导消费,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社会效益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以从认证注册公告或从商品及其包装上的认证标志中获得可靠的质量信息,经过比较和挑选,购买到满意的商品。 三、消费者的投诉有什么误区消费者投诉的误区有:所有消费都可投诉;所有购买的商品都可以投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等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旅游投诉处理程序
疫情期间很多人都无法出门旅游,但是在疫情不严重的地区还是有人会选择出门旅游,这也涉及很多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投诉问题。那么旅游投诉处理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旅游投诉处理程序(一)概念 旅游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受理投诉案件后,调查核实案情,促进纠纷解决或作出处理决定所必须经过的程式和顺序。 (二)被投诉乾的答复 旅游投诉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乾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实与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当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 (三)调解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主持投诉双方通过和解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的行为。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四)投诉处理决定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经调查核实,信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以分别作出如下几种决定: 1、属于投诉者自身的过错,可以决定撤销立案,通知投诉者并说明理由。对投诉者无理投诉,故意损害被投诉者权益的,可以责令投诉者向被投诉者赔礼道歉,或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2、属于投诉者与被投诉者的共同过错,可以决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各自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选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投诉管理机关决定。 3、属于被投诉者的过错,可以决定由被投诉者承担责任。可以责令被投诉者向投诉者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及承担全部或部分调查处理投诉费用。 4、属于其他部门的过错,可以决定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 《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对投诉作出处理决定的书面文书。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如果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投诉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六)行政处罚和其他处罚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时,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损害投诉者权益的旅游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没有规定的,由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根据投诉规定单独或者合并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非法收; 3、罚款; 4、限期或停业整顿; 5、吊销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脑有关证件; 6、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二、旅游消费者投诉常见误区有哪些?误区一:所有消费服务都可以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以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误区三: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都可以“假一赔十”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 误区四:所有旅游消费侵权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误区五: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 误区六: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不予受理的投诉案件如下: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投诉案件。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投诉案件。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日的投诉案件。 (五)不符合旅游投诉条件的投诉案件。 三、旅游期间发生哪些事可以投诉?(一)根据法律规定,旅游期间,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述可知,消费者投诉后主管部门会进行查实,如果存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会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以上是本人对旅游投诉处理程序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