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投诉误区有哪些(消费者投诉的七大误区是哪些)

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一、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如下:
1.投诉要及时: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
2.要实事求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3.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材料要完备: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
5.投诉材料要书写清楚,所提要求合理。
二、消费者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的形式包括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等多种。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上述内容,消费者委托 代理 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 授权委托书 。
三、消费者投诉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消费者投诉要提交的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 证据 。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找法网提醒,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诉求。

法律客观:

消费投诉误区有哪些(消费者投诉的七大误区是哪些)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一、投诉要及时: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二、要实事求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三、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消费者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四、材料要完备: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应注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年月日,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码、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投诉服务质量时,也应写明责任人姓名(或营业证号)。投诉要举出旁证材料,如购物发票等,最好保留原件,提交复印件。注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及实样,以防丢失。五、证据要确凿:(1)提供有关产品造成损害的证据:提供有关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医生诊断证明,为治疗伤痛、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为安葬死者支付的丧葬费单据等,只有提供充分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才能获得赔偿。

12315平台投诉受理后处理流程

当我们在外面进行消费的时候,如果出现自己的消费权被严重侵犯了我们要积极的向有关部门或者投诉部门进行投诉。那么,消费者投诉12315的受理流程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消费者投诉12315的受理流程      投诉举报分为口头投诉举报和书面投诉举报。      具体流程:      (一)接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站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申诉、举报。      (二)登记。对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申诉举报电话要予以录音。      (三)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诉举报,决定受理。      (四)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之到相关的部门咨询。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回复。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

      二、消费者投诉的误区有哪些?      除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以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受《消法》保护,消协对此类投诉也应受理。      消费者投诉误区如下:      (一)哪些消费行为受《消法》保护      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协的受理范围。      分析:的确,不是所有消费纠纷都可以投诉。但《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就是说,除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以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受《消法》保护,消协对此类投诉也应受理。      (二)是否消费者购买商品出现问题后都可投诉      误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两种情况下出现问题投诉,消协不予受理。一种是商品已超过“三包”期,另一种是商品出现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分析:消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限于商品在“三包”期内,“三包”期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协依然应当保护,所以不能说商品超过“三包”期后出现问题,消费者投诉,消协就不受理。不少情况下,商品超过了“三包”期,但如果造成问题的原因是产品设计、制造有缺陷,消协依然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此外,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是针对整个寿命期的,即使是因为消费者个人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消费者投诉至消协,经营者也愿意接受消协的调解,消协同样可以受理。      (三)商品、服务有欺诈可否“假一赔十”      误区:《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消费者遇到经营者欺诈,只能要求加倍赔偿,而不是“假一赔十”。      分析:《消法》规定的的确是加倍赔偿,但去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有了新的规定,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另外,如果经营者事先承诺“假一赔十”,按照约定(违法约定除外)优于法定的原则,也应兑现“假一赔十”承诺。      (四)是否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误区:《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除此之外,消费者难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如提出一些过分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分析:《消法》确实有上述规定,但精神损害赔偿不仅限于此。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由此,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当然,消协也希望消费者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主张适度合理。      (五)是否凡与消费有关的问题都可向消协投诉      误区:消费者财物丢失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协则可介入调解。      三、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一)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二)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三)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四)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五)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生活消费中的消费者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也是维护自己权利最睿智的方式之一。

12345 消费投诉

法律主观:

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消费者由于工作学习繁忙,无暇抽身前往消费者协会投诉时,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如能写明邮政编码、电话则更佳。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然后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接着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并提出具体要求和说明是否“三包”。最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随信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如该商品有特殊情况的也应写明,如季节降价、清仓处理、处理品、等外品、试销品等。以供处理投诉的消协同志参考。有些商品的质量问题投诉,因涉及到让消费者协会亲眼目睹商品产生质量问题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必须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然后口头叙述该争议发生的前因后果,大致可按书面投诉条理进行,对消委会接待同志的提问,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管是书面投诉还是口头投诉,都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最后,消费者填写投诉表。

法律客观:

消费者投诉的七大误区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误区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误区四: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误区五: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误区六: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误区七: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出质量鉴定后,消费者协会才可以此为依据,借助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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