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解决办法怎么去维权
当旅游者遇到以下情形时,应当及时投诉并索赔:其一,旅游经营者单方违约。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时,游客应立即交涉,或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其二,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如合同约定游客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但履行时只住普通宾馆,降低承诺的服务标准。其三,旅游经营者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其四,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其五,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费用等。其六,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其七,其他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作为旅游者,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进行旅游纠纷维权:A、与组团社的领队或地接社导游沟通,加以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B、如果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应注意搜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C、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当场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完成旅游行程。D、对发生的重大和急难的旅游纠纷案件,游客可以拨打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请求工作人员予以协调,也可以拨打组团社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要求协调解决。旅游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遇到旅游纠纷维权时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要及时冷静处理。比如拒绝登机、登船、中断旅行,这样将使自己的损失扩大,属于维权过当,扩大部分的损失将不会得到赔偿。另外,旅游投诉是具有时效性的,以旅游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其侵害时计算,须在60天之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综上考虑,如果在旅途过程中你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您一定要冷静的利用法律武器来进行旅游纠纷维权,切不可意气用事或者听之任之。
法律客观: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地讲,旅游者遇到旅游纠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客观条件允许,也可以当场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补救措施,并继续完成旅程。二、回程后,如游客认为旅行社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可选择上述的五种维权方式解决纠纷。如需向市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书写赔偿请求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客观真实地陈述需投诉的事件内容。表述的事件经过应尽量具体、详细。2、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证据指,一是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主要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以及与旅行社签订的各种有效凭证或材料。二是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即游客提供的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货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也可以提供有关物证、声像资料以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3、提出的赔偿请求和主张合法合理。对旅游者提出的投诉,旅游管理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标准》,认定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和金额,故游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要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
旅游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年底前将取消12301旅游投诉电话
12301这个电话号码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小编是知道的,毕竟是搞旅游的,这个电话其实就是旅游投诉电话,也有咨询服务,还有处理这个旅游相关的投诉的。但是zui近有消息声称,2021年底前将取消12301,相关的业务并入12345,那么具体是怎么回事呢?下面一起来简单的看看。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2021年底前取消“12301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以下简称“12318电话”)号码,不再通过该渠道受理和转办各类旅游投诉,改由各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统一接听旅游投诉等电话。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设立的其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要全部取消号码,并入当地12345热线。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尚未开通12345热线的地区,可暂时保留当地12318电话号码,统一接听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电话。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与12345热线的工作衔接,及时接收办理12345热线转办的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举报、投诉、咨询、求助、意见建议等各类群众诉求。对于12345热线转办的涉及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统一由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办理。对于12345热线转办的不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旅游纠纷投诉,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移交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处理,并跟踪掌握办理情况,及时答复或告知投诉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被指定为当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的,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区分诉求问题性质,分类处理旅游举报和旅游纠纷投诉。
《通知》强调,对于12345热线转交的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咨询、求助、意见建议等其他各类诉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定专门内设或直属机构负责办理,及时接收、处理和答复,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旅游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法如下:
1、书面投诉,消费者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口头投诉,有些商品的质量问题投诉,因涉及到让消费者协会亲眼目睹商品产生质量问题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必须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口头叙述该争议发生的前因后果,大致可按书面投诉条理进行,对消委会接待同志的提问,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管是书面投诉还是口头投诉,都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3、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如下: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消费者协会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后会做出合理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