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找哪个部门
旅游投诉找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当事人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递交投诉状,投诉状应当写明投诉者的基本身份信息;被投诉者的单位名称、导游姓名;投诉请求和理由等。
旅游投诉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和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7、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口头投诉:直接向服务提供者或销售人员口头反映不满;
2、书面投诉:以书面形式向服务提供者或相关部门提交投诉信件,内容应当详细、客观、真实;
3、热线投诉:通过电话热线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投诉;
4、在线投诉: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在线渠道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投诉;
5、到场投诉:直接到相关部门或机构现场投诉。
综上所述,如果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委托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请求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当事人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递交投诉状,投诉状应当写明投诉者的基本身份信息;被投诉者的单位名称、导游姓名;投诉请求和理由等。
旅游投诉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和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6、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7、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口头投诉:直接向服务提供者或销售人员口头反映不满;
2、书面投诉:以书面形式向服务提供者或相关部门提交投诉信件,内容应当详细、客观、真实;
3、热线投诉:通过电话热线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投诉;
4、在线投诉: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在线渠道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投诉;
5、到场投诉:直接到相关部门或机构现场投诉。
综上所述,如果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委托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请求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旅游纠纷向哪个部门投诉
旅游纠纷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法如下:
1、书面投诉,消费者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口头投诉,有些商品的质量问题投诉,因涉及到让消费者协会亲眼目睹商品产生质量问题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必须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口头叙述该争议发生的前因后果,大致可按书面投诉条理进行,对消委会接待同志的提问,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管是书面投诉还是口头投诉,都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3、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如下: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消费者协会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后会做出合理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法如下:
1、书面投诉,消费者可以采取书面投诉,邮寄送达的方式,首先要写明购物的时间、商店、商店地址,同时写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详述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经过或服务不满意的具体表现,阐明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的理由,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口头投诉,有些商品的质量问题投诉,因涉及到让消费者协会亲眼目睹商品产生质量问题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必须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口头叙述该争议发生的前因后果,大致可按书面投诉条理进行,对消委会接待同志的提问,要实事求是地回答,不管是书面投诉还是口头投诉,都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3、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如下: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消费者协会对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后会做出合理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旅游被坑怎么投诉
法律客观:
当你不幸遇上旅游纠纷问题时,你可以向该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第八条规定,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属于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你可以依法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调解处理的结果。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你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