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是很难进行协商解决的,因为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赔偿等等问题,就会变得非常的复杂,因此作为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呢?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1医疗纠纷如何跟医院谈判
在与医院谈判前建议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了解医院的过错在哪些方面,这是医院赔偿的基础;
二、确定院方给你们的损失有哪些;
三、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赔偿多少;
四、谈判的心理底线在哪个价位;
建议最好在当地聘请一位懂得医学知识的律师,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你们的利益。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和医院进行谈判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医院是哪个方面出现了错误,要能够拿出证据才行,在有了这个罪重要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和医院方面谈条件了。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2一、 如何协商
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
2、卫生行政部门主持针对医疗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医疗纠纷双方达成协议。
3、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得上诉。
二、 协商的另外的办法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
三、 签订协议
1、首先,应严格奉行我国《合同法》的一般原则。笔者建议,签订过程最好经过公证程序。
2、其次,应做到“意思表示真实”。这就需要医患双方实事求是地对医疗行为进行认定,不妨先在协议书上各自列明观点,然后再写明双方一致认同的事实。
3、由于纠纷争议发生后,双方多处于对峙状态。有些医院会认为达成的协议是受到患方的胁迫。其实并非如此,我国《民法》规定,只有在自己或自己的近亲属受到胁迫时,才属于胁迫。
4、许多协议还规定“患者不得就此事以任何理由起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
因为,当事人的起诉权是民事法规定的权利。所以,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
否则,将导致纠纷协议无效。如果协议签订后,医方担心患方再次起诉,不妨约定“医患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或约定“因该医疗纠纷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就此终了”。
5、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协议的重要内容。《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是协商确定赔偿问题的“尺度”。如果医患双方明确了纠纷争议构成侵权或医疗事故的,最好约定为“赔偿”,没有认定的则可用“补偿”的字眼。
最后,由于纠纷事实构成协议的主要条款,欠缺将导致合同无法实现。所以,对纠纷事实的认定最好不要省略,包括对纠纷原因、性质的认定,均应详细地写入协议。
医疗纠纷怎么跟医院谈3一、医疗事故如何跟医院沟通
发生医疗事故后,就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患者或者亲属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如果协商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卫生主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二、医疗过错鉴定流程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
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
3、鉴定机构的选择
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4、鉴定前的听证
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如果认为双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遗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要的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补充材料,然后经质证后的材料移交技术科,由技术科移送鉴定机构。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涉及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涉及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一、涉及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有哪些
涉及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有: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3.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5.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6.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
8.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9.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事故的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医疗事故补偿金和赔偿金之间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补偿金的性质是补充,赔偿金的性质是惩罚;
2.金额不同:
补偿金的金额较少,赔偿金的金额较多;
3.依据不同:
补偿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赔偿金是因为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赔偿的。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有: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等。医疗事故的具体赔偿数额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