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委托代理人
劳动仲裁可委托人代理吗 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由仲裁机构审查代理人的资格。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托代理人的暂行规定》 一、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二、仲裁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仲裁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仲裁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仲裁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请求,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四、仲裁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证明(函)或法律援助公函;仲裁代理人是基层法律工作服务者的,还应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劳动仲裁如何委托代理人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2、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仲裁的,必须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变更或被解除代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 4、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4)有正当理由经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适合作为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人。 5、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仲裁工作人员应查验律师执业证书。 6、当事人委托近亲属为代理人的,应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7、当事人委托有关的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社会团体或单位开具的证明。劳动争议仲裁的效力如何 《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程序结束。在此期间可以调解解决,也可以裁决解决。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庭裁决的,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十五日内暂不生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未起诉的,裁决书产生法律效力。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生效后,法律效力相同,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劳动仲裁可不可以委托人代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由仲裁机构审查代理人的资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委托人身份规定
法律主观:
1.“可以”。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 2.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 委托代理人 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仲裁代理人的种类和条件
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从下列人员中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近亲属;
(3)与当事人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5)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人员。
仲裁代理人要求:
1、只能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
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
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自己本身与纠纷无利害关系;
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近亲属;
(3)与当事人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5)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人员。
仲裁代理人要求:
1、只能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
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
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自己本身与纠纷无利害关系;
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