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可以延迟几次?
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定在8月20号,企业方面以法人不在国内为由向仲裁委提出延期开庭,结果仲裁时间被推迟了20天。rnrn请问:rn1.以这个理由延期开庭合法吗?rnrn2.延期开庭可以申请几次? 劳动仲裁开庭时间可以延迟几次法律无具体规定。
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受理后是否可以延期
劳动仲裁受理后是否可以延期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什么是仲裁延期开庭
延期开庭是对已决定的开庭日期的一种后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延期开庭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后,当事人如有正当理由,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开庭审理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参加的,如果当事人不到庭必然会影响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双方如果出现了正当理由,如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和无法避免的事由无法按时到庭,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延期审理该案件。是否延期开庭,由仲裁庭决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未向仲裁庭申请的,对于申请人仲裁庭可以按撤回申请处理;对于被申请人,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二、当事人如果在收到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之后,发现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即: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的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之前提出。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因此,当申请回避时,将影响到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引起开庭的延期。当事人如果在开庭后发现了上述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这样,申请回避也可能引起审理的延期。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几次延期开庭
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一般开庭一次,但对于开庭的次数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因法定原因影响,可以延迟开庭时间。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的,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版权说明: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点赞 收藏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