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反倾销的策略
请说说rn意义AND内容反倾销措施 上传者:red
1、根据反倾销规则,对倾销可以采取三种反倾销措施:临时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采取其他措施都违反反倾销规则。征收反倾销税必须满足下述三个条件:进口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生产同类产品的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倾销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都不能征收反倾销税。
2、根据反倾销规则,倾销是通过比较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确定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差额为倾销幅度。
(1)正常价值。
(2)出口价格。
(3)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调整与公平比较。
3、倾销进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倾销进口的损害是指倾销进口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的损害。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包括三种情形。一种称为实质损害,一种称为实质损害威胁,第三种称为实质阻碍产业的建立。国内产业范围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损害和因果关系的确定。
(1)国内产业。国内产业一般是指国内同类产品的总的生产商,或总产量占该产品的全部国内生产总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商。同类产品,是指与被调查的进口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即使不相同但在特征和用途方面最相似的产品。
(2)实质损害。何为实质损害,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或界定。是否存在损害需要根据调查的结果来确定,依据确切证据,在总体上作出结论。实质损害的确定包括下述几方面的审查: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倾销产品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商的影响。在评估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至少应评估下列15项因素:销售、利润、产量、市场份额、生产率、投资收益以及生产能力利用的实际的和潜在的下降;影响国内价格的因素;倾销幅度的大小;对现金流量、库存、就业、工资、增长率、筹集资本或投资能力的实际的和潜在的负作用。
(3)实质损害威胁。实质损害的威胁指实质损害虽没有实际发生但能够明显预见到、已经迫近。实质损害威胁的确定应依据事实作出,而不仅仅是依据指控、猜测或极小的可能性来确定。确定国内产业是否受到实质损害威胁时,除上述实质损害应考虑的因素外,还应特别考虑下列因素:倾销进口产品大幅度进入进口国市尝表明进口将大量增加的可能性;考虑到其他出口市场吸收额外出口的程度,出口商自由处置能力的提高或其即将发生的能力提高,表明倾销进口产品大幅度进入进口国市场的可能性;产品是否正以可能对国内价格有明显的抑制或阻止效果的价格进口,并可能增加进一步进口的需求;被调查产品的库存。
(4)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倾销进口必须与产业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它包括正反两方面的要求。首先,倾销进口造成了产业损害,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原因。其次,其他原因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能归于倾销进口。后者称为不归因原则,要求调查当局实际上将倾销进口与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区分开来。
4、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
(1)申请发起反倾销调查。启动倾销调查的程序有两种。一是国内有关当局自主发起,一是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向有关当局提起申请,有关当局审查该申请合格后,发起调查。
(2)反倾销调查中的证据提供。
5、反倾销税措施。
(1)临时措施。
(2)价格承诺。
(3)反倾销税。
6、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
7、多边制度下的反倾销争端的解决。
1、根据反倾销规则,对倾销可以采取三种反倾销措施:临时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采取其他措施都违反反倾销规则。征收反倾销税必须满足下述三个条件:进口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生产同类产品的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倾销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都不能征收反倾销税。
2、根据反倾销规则,倾销是通过比较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确定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差额为倾销幅度。
(1)正常价值。
(2)出口价格。
(3)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调整与公平比较。
3、倾销进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倾销进口的损害是指倾销进口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的损害。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包括三种情形。一种称为实质损害,一种称为实质损害威胁,第三种称为实质阻碍产业的建立。国内产业范围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损害和因果关系的确定。
(1)国内产业。国内产业一般是指国内同类产品的总的生产商,或总产量占该产品的全部国内生产总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商。同类产品,是指与被调查的进口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即使不相同但在特征和用途方面最相似的产品。
(2)实质损害。何为实质损害,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或界定。是否存在损害需要根据调查的结果来确定,依据确切证据,在总体上作出结论。实质损害的确定包括下述几方面的审查: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倾销产品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商的影响。在评估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至少应评估下列15项因素:销售、利润、产量、市场份额、生产率、投资收益以及生产能力利用的实际的和潜在的下降;影响国内价格的因素;倾销幅度的大小;对现金流量、库存、就业、工资、增长率、筹集资本或投资能力的实际的和潜在的负作用。
(3)实质损害威胁。实质损害的威胁指实质损害虽没有实际发生但能够明显预见到、已经迫近。实质损害威胁的确定应依据事实作出,而不仅仅是依据指控、猜测或极小的可能性来确定。确定国内产业是否受到实质损害威胁时,除上述实质损害应考虑的因素外,还应特别考虑下列因素:倾销进口产品大幅度进入进口国市尝表明进口将大量增加的可能性;考虑到其他出口市场吸收额外出口的程度,出口商自由处置能力的提高或其即将发生的能力提高,表明倾销进口产品大幅度进入进口国市场的可能性;产品是否正以可能对国内价格有明显的抑制或阻止效果的价格进口,并可能增加进一步进口的需求;被调查产品的库存。
(4)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倾销进口必须与产业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它包括正反两方面的要求。首先,倾销进口造成了产业损害,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原因。其次,其他原因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能归于倾销进口。后者称为不归因原则,要求调查当局实际上将倾销进口与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区分开来。
4、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
(1)申请发起反倾销调查。启动倾销调查的程序有两种。一是国内有关当局自主发起,一是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向有关当局提起申请,有关当局审查该申请合格后,发起调查。
(2)反倾销调查中的证据提供。
5、反倾销税措施。
(1)临时措施。
(2)价格承诺。
(3)反倾销税。
6、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
7、多边制度下的反倾销争端的解决。
反倾销措施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征收反倾销税是最终反倾销措施所采取的措施。反倾销税,是指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进口方主管机构对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二十八条 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
(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第二十九条 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由商务部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国家采取反倾销措施有哪些
首先,倾销与反倾销。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市场内,如因此对该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生实质性的威胁,或者对其国内工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的阻碍,则构成倾销。发生倾销事件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反倾销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阻碍。反倾销措施主要为征收反倾销税。第二,补贴与反补贴。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对其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者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国家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措施。如果补贴导致受补贴产品出口激增,使进口国生产同类产品的工业遭受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了某一工业的建立,则进口国可对补贴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另外一个是保障措施。
反倾销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七条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中,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