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
劳动仲裁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在中国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时需要按实际情况准备好申请材料。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递交申请、开庭审理、调解、调解不成则裁决。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利益的,劳动者可以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仲裁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