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凭证怎么打印

1.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指什么?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是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称。原“城居保”和“新农保”合并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缴费人是否不再需要去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等事项?

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现由税务部门征收,但参保登记、补缴核定和待遇享受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部门办理。所以,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在缴费前请先到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需补缴的城乡居民请先到社保、医保部门办理核定业务。

4.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每年还需要去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吗?

答: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缴费人,不需要再去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进行申报缴费。

5.初次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症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保业务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地户口的城乡居民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暂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

6.如果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信息或参保地发生变化,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答:如果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请到参保地社保、医保部门或乡镇(街道)社保、医保业务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变更手续。

参保地发生变化的,养老保险请到迁入地社保部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医疗保险请在原参保地医保部门终止参保登记,在新参保地医保部门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7.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缴费方式和渠道是否也发生了变化?

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仍以委托银行代征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集中收缴为主要缴费渠道,原缴费方式和渠道基本保持不变。

8.目前缴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主要通过哪些渠道来缴费?

答:目前缴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主要通过以下渠道来缴费:

(1)银行柜面缴费: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的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农合行)、光大银行网点柜面缴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

(2)“掌”上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或者光大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城市服务进行缴费。

(3)集中收缴点缴费:缴费人可在开展集中收缴工作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收缴点进行缴费。

9.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缴纳当年费款。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则上在每年的9月1日-12月31日(延长征缴时间以医保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缴纳次年费款。

10.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0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以医保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标准为准。

11.如果缴费时查询不到缴费人的参保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请确认是否已经缴费,如果确定未缴费且查询不到个人应缴信息,请跟当地社保、医保部门确认是否已办理参保登记或缴费核定。

12.缴费成功后缴费人获取的哪些缴费凭证属于有效凭证?

答:经收银行、代办单位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中为缴费人提供的各类加盖公章的纸质凭证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凭证均可作为有效凭证。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电子凭证由光大银行出具。电子凭证可截屏打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票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甘税函[2019]560号)文件,以上票证均为合法有效票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13.补缴费款如何办理?

答:补缴费款的缴费人请先到社保或医保部门进行补缴核定后再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卡吗

需要办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一张卡。

交了社保没有卡可能的原因有:
1、参保人员基础信息不准确
此类人员无照片或提供的纸质模糊或扫描后效果差、公安核查身份信息不通过等。针对此种情况,如果是照片问题则需重新提交一寸白底彩照,如果是基础信息错误需更正参保信息。
注意,完善上述所需信息后仍需要由专管员在新一次的业务办理期重新为此类人员提交申办卡手续。
2、参保人员名下已有卡
此类人员在市内通过其他险种参保已办理过社保卡,或在省内其他地市有过参保信息并已发过卡。此种情况,如果是在市内通过其他险种参保已发过卡,则继续使用原参保地发放的社保卡即可,无需重新办卡;如果是在省内其他地市发过卡,则需要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各社保分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省卡关联手续,即可继续使用此卡在当地享受参保待遇。
3、参保人员制卡失败
此类人员在制卡过程中因金融账户开户失败或其他原因导致制卡失败。针对此种情况,申办卡单位在领取卡片时会收到一个漏制卡清单,社区或单位专管员根据制卡失败人员具体情况完善人员信息后按漏制卡再次提交资料安排制卡。

根据人社部发〔2022〕36号文件规定,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并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确保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也就是说现阶段各省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以省级统筹为主,国家统筹为辅,各个省份可以依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这也就造成了我国全国31各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并未统一的现象。
根据公开消息,近日《中国经济周刊》综合了各省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发布了2022年全国31个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上海1300元,北京887元,天津307元。
排名后三位的地区分别是云南103元,湖南105元,四川105元。

这个应该是需要办一张卡的,因为这个的话只需要办一次就可以了,今后的话就不需要再办理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办居民养老保险需要什么证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城乡居民依法携带其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保卡,之后参保人员就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人参加养老保险除了提供3张1寸近期彩照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自由择业人员需带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复印件;(3)失业人员需带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及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需带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一)参保人(包括新参保、续缴保费人员)持本人实名身份证件,到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
《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
(二)参保人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办理参保手续,新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办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人员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
(三)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新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及续保人员《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和《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
(四)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扣款。并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
(五)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参保人进行核对,及时修改错误信息。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缴费成功人员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并于次年的3月底前为缴费人员打印《缴费对账单》。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三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第四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集体补助。
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来自网络,本站编辑整理,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请自行分辨。

本文链接:https://www.shbk5.com/falv/89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