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哪些
行政复议,是行为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进行复议的法律程序。比如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关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哪些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哪些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等。只要相对人认为行政行为违法侵权,相对人都可以申请复议。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行政处罚直接导致被处罚者人身自由的受限制,或一定财产权的丧失,为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因此《行政复议法》将各种行政处罚均列入了可以复议的范围。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限制人身自由,一是对财产的强制措施,都直接和相对人的权益相关联,处理不好就会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行政复议法》也将其列入了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 行政机关对证、照的监督管理活动,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对相对人已经许可确认的权利作出处理,相对人应有权申请复议。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复议。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可以复议。 经营自主权是经济活动主体应该享有的权利,政府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自主权的干预,不仅会直接影响这些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影响国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所以必须将其列入复议范围。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的,相对人也可申请复议。 农业承包合同是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来的,除土地承包外,还包括对集体所有的荒地、水面、滩涂、草原、山岭等资源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农业承包合同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行政机关若违法对承包合同加以变更、废止,不仅直接影响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农村改革的顺利进行。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可申请复议。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这就是说,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为,差不多都可以申请复议。许可权对行政机关来说是行使行政权力,但同时也是一种行政职责,应颁发许可证的拒不颁证,或者拖延不办,都是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所以相对人有权申请复议。 这是针对滥用行政权,损害相对人权益的现象所作的规定,相对人可以对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的行政违法侵权行为申请复议求得救济。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可申请复议。 这是指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违法,使相对人的权益遭到损害的,也应属于复议受案范围。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可以申请复议。 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费的领取者是个社会上最基层、最需帮助的特殊群体,相关行政机关有责任依法给予帮助,不依法作出帮助行为,就是一种不作为违法,理应通过复议加以纠正。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的这项规定是用概括的方式表明,复议范围不限于前面所列人身权和财产权等遭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情形。只要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相对人都可以申请复议,求得救济。这就使申请复议的范围大大拓宽了。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相对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规定的审查。这些规定是抽象行为,可见行政复议法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也纳入了复议的范围。这些规定包括: 第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第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分的规定; 第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不过上面所列的“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二、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含义与区别(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3)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1行政诉讼的主体:各级人民法院。2行政诉讼的客体:认为被行政机关侵犯权益的法人或者组织,就是俗说的:“民告官”。3行政复议的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 4行政复议的客体: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5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单位。 三、行政复议流程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 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行政复议的受理 应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 行政诉讼受理的情况 (1)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如果对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在15天之内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或者提出行政复议。不过行政复议有一个较为繁琐的流程,通常情况下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是比较科学的,因此大家及时对鉴定结果不服,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一定要考虑清楚。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哪些的全部内容,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是行政复议范围内的事项。
行政复议多久作出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需要两个月左右才能出来,法院在收到行政复议的请求之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职责,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旦受理的,就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审结此行政纠纷。
一、行政复议决定需要多久时间出来?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具体的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三十一条【复议决定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三、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
1、确认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部分人认为行政复议、诉讼举证责任应该倒置,企业无需提供证据,这是错误观念。有力的证据可以帮你更快更好的解决行政纠纷。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受到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若是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能够证明行政处罚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法院通常都是会受理此请求的。请求在受理之后,不出意味的话,两个月内就会得到行政复议的结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一、行政复议决定需要多久时间出来?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具体的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三十一条【复议决定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三、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
1、确认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部分人认为行政复议、诉讼举证责任应该倒置,企业无需提供证据,这是错误观念。有力的证据可以帮你更快更好的解决行政纠纷。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受到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若是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能够证明行政处罚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法院通常都是会受理此请求的。请求在受理之后,不出意味的话,两个月内就会得到行政复议的结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受理了会给通知吗
法律主观:
按照法律规定,其行政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另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