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办理流程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核发 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 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 非农业建设 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集体土地使用权 证书,确认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有: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的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怎么办理土地证?
农村土地办理土地证的步骤如下:
1. 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 村委会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3. 向乡(镇)国土资源所申请初审,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以及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等相关材料;
4. 国土资源所会派人去现场进行勘测;
5. 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布;
6. 张榜公布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会给申请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首先,办理土地证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等。这些材料是为了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土地权属关系。其次,需要进行地籍调查和勘测,以确定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界址等。这个过程需要申请人配合,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最后,经过审核和张榜公布后,如果没有异议,国土资源所会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可能会略有不同,因此申请人在办理前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若有疑问可以向当地政府机构或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