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法第57条规定
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法第57条规定
规定的是发卡银行应当在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以持卡人相关资产偿还信用卡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未获得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持卡人资产直接抵偿信用卡应收账款。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信用卡协商还款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国家对信用卡还不起的新政策
信用卡逾期政策如下:
1.违约金将代替滞纳金。信用卡新规实施后,逾期产生的滞纳金将改为违约金。虽然两种收费标准都是按低于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但违约金会杜绝复利的情况;
2.信用卡量刑标准提高,信用卡逾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会被抓起来送进监狱。信用卡逾期新规将这一量刑标准从之前的1万元提高到5万元;
3.最低还款额低于10%。信用卡新规后,银行最低还款额不一定是10%。具体金额由银行自行确定。目前大部分银行还是把最低还款额定在10%,有的是5%,甚至更低;
4.透支利率设置上下限。以前信用卡超过免息期按日利率5 ‰计算利息,而新规对透支利率设置了上下限,上限为日利率的5 ‰,下限为日利率5 ‰的0.7倍,一般在0.035%-0.05%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实施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无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逾期相关法律法规
信用卡逾期新法规的规定有:违约金替代滞纳金、量刑标准提高、最低还款降低、透支利率设定上下限、信用卡取现计入最低还款额等,对于信用卡逾期导致的相关情况应当按照上述情况来进行处理。
一、信用卡逾期新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1、违约金取代滞纳金:
信用卡新规实施后,逾期所产生的滞纳金会被违约金取代,虽说两者收费标准都是按低于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但是违约金将杜绝利滚利的情况出现。
2、信用卡量刑标准提高:
信用卡逾期不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那么会被抓去坐牢。而信用卡逾期新规将这个量刑标准从以前的1万元提高到5万元。
3、最低还款额或低于10%:
信用卡新规后,银行最低还款额不一定就是10%了,具体多少这个由银行自己决定。目前有大多数银行仍将最低还款额定位10%,也有的是5%,甚至更低。
4、透支利率设定上下限:
以往的信用卡超过免息期都是按万分之五的日利率计息的,而新规则对透支利率设定上下限,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普遍在0.035%—0.05%区间。
5、免息期或超60天:
以前的信用卡免息期最短20天,最长不超过56天,但是新规实施后,有的银行免息期最长可达60天,相当于两个月都能免费用卡,对持卡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6、信用卡取现计入最低还款额:
以前信用卡取现并不要求一次性还清,而新规规定当月取现金额会进入本月账单最低还款额度,必须一次性还清,否则就会逾期。这样就加大了持卡人的还款压力,所以还是不要轻易取现。
二、信用卡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事人因信用卡逾期导致违法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量刑处理,特别是对于需要对信用卡逾期不还的原因进行认定,如果存在行为的,那么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
信用卡的还款期限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不能超过60天。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
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五十二条银行会定期组织银行卡业务状况评估,并发布行业发展报告。在成员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对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银行卡委员会应本着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维护成员单位的正当权益,维护银行卡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成员单位违反本公约的,经银行卡委员会查实后可根据违约程度采取措施。
第五十三条发卡银行应当加强信用卡风险资产认定和核销管理工作,及时确认并核销。信用卡业务的呆账认定依据、认定范围、核销条件等遵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用卡还款规则
以招商信用卡为例。
一、招商银行信用卡的还款规则:
1、可以在出账单后,到还款日之间进行还款;
2、招商银行有信用卡还款宽限期,时间是3天;
3、招商银行信用卡可以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但是不享受免息期;
4、可以选择分期还款。
二、招商银行信用卡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还款:
1、掌上生活还款。在手机上安装掌上生活APP,登录后可以选择还款;
2、手机银行还款。登录招行手机银行,可以随时还款;
3、ATM机还款。持卡人可以在ATM机上插入信用卡进行还款。
扩展资料:
招商银行信用卡手续费收取标准有:
1.信用卡取现:
取现手续费分为境内、境外两种,招行信用卡境内按取现金额的0.5%收费,最低2元/笔,最高100元/笔。境外按取现金额的1%收费,最低10人民币/笔。
2.刷卡消费:
招商银行提供2期、3期、6期、10期、12期、18期和24期七种分期期数,对应的每期手续费率分别为1.0%、0.9%、0.75%、0.7%、0.66%、0.68%、0.68%。每期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对应期数的每期手续费率。
参考资料来源:招商银行-还款指南
关于信用卡法律法规规定还款和信用卡法律法规规定还款利息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
银行责任认定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承担责任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类,例如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