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与没收财产有什么区别
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有: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 罚金和没收财产 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 没收财产刑 。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 危害国家安全罪 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什么处罚
法律分析:没收财产属于刑法中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之一。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和没收违禁品,只留下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