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商事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商事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商事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商事仲裁范围

仲裁的范围,即仲裁可以解决争议的范围,也就是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与第77条对仲裁范围从不同角度作出相应的规定。1,仲裁事项,即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必须订得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
2,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唯一而明确。如果约定临时仲裁庭仲裁,则应订明组成仲裁庭的人数及如何指定,亦即采用什么程序审理等;如果约定在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则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
仲裁程序规定进行仲裁的程序和手续有那些?
仲裁程序,规定进行仲裁的程序和手续。包括如何提出申请、如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何审理、如何做出裁决,以及如何收取仲裁费用等等。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哪国法律。如果当事人对适用的实体法未作约定,则仲裁庭将根据仲裁所在地国的冲
突规则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应明确是一裁终局,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有些国家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未明确排除法院干预的,经仲裁作出裁决以后,如败诉方起诉,法院仍可以受理。
综上所述商事仲裁也是仲裁形式的一种,仲裁的范围,即仲裁可以解决争议的范围,也就是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受理范围

仲裁受理范围
仲裁受理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主要包括金融、保险、买卖、赠与、借款、保证、租赁、保理、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物业服务、行纪、中介、合伙等合同纠纷。
下列纠纷不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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