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小三需要什么证据
一、告小三需要哪些证据
1、起诉小三需要的证据如下:
(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在情急之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
(2)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
(3)视频证据:把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起诉小三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起诉小三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本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包括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能明确表达小三的姓名、住址;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起诉小三需要什么证据?
认定第三者的哪些证据是关键的
认定第三者应提供如下关键证据:能够直接证明其夫妻一方当事人出轨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道歉书,警方在查出嫖娼行为时做的笔录以及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