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 运输合同 纠纷该如何处理
解决运输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和诉讼是准司法或司法解决。运输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纠纷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互相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但也会有一部分纠纷经过双方较长时间协商,甚至在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介人调解的情况下还是无法解决,双方只能寻求准司法或司法途径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九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
三、承运人的 损害赔偿 责任包括哪些
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承运人证造成的,不承担损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害赔偿责任。
2、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对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3、赔偿额的确定:
(1)约定标准:即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的,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赔偿数额;
(2)法律规定的补充标准:一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二是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认;三是依照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确定标准。由于当事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上存在差异,故法律、行政法规如《铁路法》、《民用航空法》针对具体运输方式的赔偿限额和计算方法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但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
(4)承运人制订的有关赔偿金额的格式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由此可见,因运输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当在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运输合同可能是单一的运输工具来完成,比如由路上运输或者水上运输或者空中运输单独完成,也有可能采取的是多种运输工具联合运输,路上运输还存在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之分。采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就可能形成是由普通法院管辖还是由专门法院管辖的问题。实践中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是:(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0409]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1225]第六条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四)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五)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六)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七)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20修订)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道路运输活动,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条 道路运输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道路运输行业深度融合。
鼓励道路运输和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鼓励发展旅客联程运输和货物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第四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道路运输站(场)等道路运输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纳入道路运输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乡村道路客运,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数据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与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的协调,促进道路运输区域协作和发展。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建立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机制,推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互联共享。
建立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线路跨省运营管理机制,优化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模式。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班线、包车客运经营第八条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包车客运经营的,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的客运车辆配发班线客运标志牌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
同一客运线路有三个以上申请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客运经营许可的招标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九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六个月内投入运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停运六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三十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终止经营后十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因客运经营者停运或者终止经营造成原许可的客运班线运力不足,影响城乡居民生活和生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安排客运班线补充运力。第十条 班线客运的经营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高速公路的班线客运经营期限为六年;
(二)其他道路的省际班线客运经营期限为五年,省内客运班线经营期限为四年。第十一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班线客运经营期限的,应当在经营期限届满六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原许可机关应当予以优先许可:
(一)在经营该班线客运期间,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二)在经营该班线客运期间,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
(三)在经营该班线客运期间,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四)按照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第十二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公布的班次、站点和发车时间运营,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营运线路和发车时间。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站点停靠上下旅客,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乡村道路未设站点的除外。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不得按班线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定线旅游客运应当按照班线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运输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运输合同 篇1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2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和平,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项目水泥稳定碎石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运输任务
1、由乙方负责项目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场内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量计算。
2、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二 进场开工时间 :以甲方下发(电话)通知2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三 运输车辆
1、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辆(保证场内运输正常)
2、 车辆型号:吨/车左右。
四 结算方式
1、单价为: 元/吨(运输距离搅拌站至甲方施工工地),每次装车不低于25吨/车。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成品料出库单与甲方统一结算(必须由施工方主管签字)。甲方不和车主单独结算。
2、乙方运输车辆在履行该合同时所产生的燃油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产生车辆故障未满三十分钟不算违约,超过三十分钟按每小时100元扣除,乙方在不耽误甲方工期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另外调配车辆补充。
4、结算方式: 。
五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可进行调度与指挥,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2、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防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铁序的,每查处一次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由甲方从乙方的结算运费用中扣除;
3、乙方运输车辆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支付,未结算的运输费用将不在结算支付。
4、运输车辆接料时,须服从操作员指挥,并根据生产量适当增减车辆。并保证在限定时间内到达工地。以工地主管签字及磅单为准。
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度车辆,所有车辆须证照、保险齐全,车况良好。因车辆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准时出料施工,影响甲方生产,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发生行车事故(装卸料及运输途中)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成品料运输中出现丢失、撒漏等,由乙方负责(如丢失壹车,应由乙方负责交罚款贰万元整)。载料运输中须用苫布全面覆盖,否则予以清退。
六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七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运输协议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便于双方合作愉快,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有运输车辆为甲方运输,运输费每立方___元,距离从___到___,共计__公里。超出公里以外所产生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所有车辆在为甲方运输途中因超吨被执法部门扣罚,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所有车辆在为甲方运输途中如有过路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按甲方安排的路线工作,即从_____至_____,距离___公里。乙方拉到目的地后甲方必须按乙方所拉方数给予结算(即上搭下)。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如甲方未按上述条款落实,乙方有权自行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无权解除,违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托运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船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编号_____,船舶有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港运至______港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材料包括,每包体积_____立方米,重量____吨。
(或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 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港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年__月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月__日__时至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 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元,由___方负担。
第七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完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 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元,全船运费____元。
港口装船费用,由甲方与该港办理;卸船费用,由甲方与到达港办理。
第十条 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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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都可以申请海上(水上)运输管理机关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运输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双方就冷藏车租赁合同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福田牌冷藏车一部,租期为两年。租金为每月伍仟两百元整(油料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与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车辆如需保养、维修、年审时,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和运输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拒绝。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如因甲方的`需要经常加班,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加班费用。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车辆的保养、保险、维修和驾驶员的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生产和运输的安排,乙方有义务承担装车和卸车的工作。
6、在履行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赔付年租金的50%.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6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车价格360.00元记,截至目前共拉106.3吨,共计38268.元,大写(叁万捌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规定配车发运,承运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托运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要保持货物的完整,每车需采样化验、司机签字、煤样留底,如出现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按换煤处理,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煤价、税费、包装费、运杂费等)赔偿托运方。
四、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承运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生效,双方应遵守执行上述协议不得无故违约。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托运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租用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船_________马力_____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7.燃料由_________方负责,但_____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_____.
10.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木材运输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甲方位于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水尾村山场的木材;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1、运输起点及终点:
起点: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水尾村山场
终点:广东省汕尾市公平镇
2、运输价格为:XX元/吨。此运费价格含山场内产生的转运费以及将木材从运输起点上车到运输终点卸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直至合约结束前,价格不再变动。
三、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乙方确认一名运输代表给甲方,所有运输车辆由运输代表安排;
2、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乙方必须做好安全行车教育,依据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山场木材运输任务,如发生工伤及意外事故由乙方法人负完全责任。车辆办理手续及
税收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运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4、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问题、技术问题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需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木材运输合同要求安排运输的,承运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木材,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私自送人或半途卸车、丢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违者按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
3、在符合法律和木材运输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灾害;
(2)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