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离婚程序
法律分析: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涉外离婚诉讼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法院调解;
4、一审审理;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法院调解;
4、一审审理;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涉外离婚程序和步骤是哪些
法律分析:涉外离婚的程序和步骤如下: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件.护照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件.护照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