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指南:人在国外,怎么离婚?
第1种情况:都是中国人,国内结婚,一方不能回国
那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你们已达成一致
▪️在国外的,需要委托国内律师代为诉讼,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拿去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之后启动诉讼程序,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CASE
▪️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或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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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达成一致
▪️在国内的去法院起诉,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等证据。法院立案后,一般会询问你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如果还是不能,或者对方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这时候会产生两种情况:
其一:被告收到传票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仍无消息,一般会再公告七个月,如果联系不上,判不离
第2种情况:你是中国人,对方是外国人,国内结婚
✅你们已达成一致
国外方能回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协议离婚
国外方不能回国,你在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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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达成一致
你将结婚证、公证书、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等证据材料递交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第3种情况:你是中国人,对方是外国人,国外结婚
要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起诉
▪️将相关材料公证、认证后,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走立案程序,如果你们都同意离婚,一般可以在一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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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法院所有文件均需要翻译成外文,比如法院传票、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起诉状等,需委托具有专业法院认证的翻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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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对涉外离婚程序的简单说明,在实践操作中涉外离婚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如果你有需要,建议求助专业律师
和国外媳妇离婚怎么办
一、怎样和外国人离婚,与外国人离婚去哪儿办理?
怎样和外国人离婚,与外国人离婚去哪儿办理?一般是到当事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就是到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在办理安排时间上,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掌握。
二、怎样和外国人离婚,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怎样和外国人离婚,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二)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说明: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怎样和外国人离婚,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程序和步骤。
(一)出示证件
户口薄,结婚证,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等
(二)填写《离婚协议书》
如果双方已经拟写好,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三)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四)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五)发证
颁发离婚证一般来说期限为一个月。但是,如果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通常4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收费各地不一,而且这里不包括翻译等其他方面的费用,比如北京离婚证工本费为9元。
五、怎样和外国人离婚,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证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使用。
六、怎样和外国人离婚,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在中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三)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
(四)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
(五)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又没有第三方做中外文翻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