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抢劫行为会加重处罚(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抢劫罪的加重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抢劫罪的加重量刑标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等。

哪些抢劫行为会加重处罚(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分析】
抢劫的这种刑事违法案件的案发量还是非常少的,因为抢劫的恶劣性质想必不需要小编多说大家也知道。我国相关法律当中对抢劫罪的量刑,其中明确规定了有一些抢劫行为会对犯罪嫌疑人加重处罚力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一共包括以上八种行为,分别是在公交车,出租车等这些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犯罪嫌疑人多次抢劫,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或者是有一种更为严重的,持枪抢劫这些抢劫行为,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基本上都属于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结果加重犯是怎样

抢劫罪,这是一种较严重的刑事犯罪,抢劫罪,一般来说,需要根据抢劫的一个具体的结果来对抢劫罪进行处罚,一般抢劫罪处罚的时候有一些特定行为的,往往还会加重抢劫罪的处罚。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抢劫罪结果加重犯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抢劫罪,这是一种较严重的刑事犯罪,抢劫罪,一般来说,需要根据抢劫的一个具体的结果来对抢劫罪进行处罚,一般抢劫罪处罚的时候有一些特定行为的,往往还会加重抢劫罪的处罚。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抢劫罪结果加重犯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抢劫罪结果加重犯是怎样      《刑法》第263条所规定的八种情形加重处罚的就属于结果加重犯或情节加重犯。这八种加重法定刑的情节分别是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所谓“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二、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三、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      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以上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抢劫罪结果加重犯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对于抢劫罪,要根据相应的一个抢劫的后果进行处罚,这是抢劫罪的一个处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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