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一、企业 土地使用证 怎么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经批准的基建计划或立项批复; 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 用地范围内的地形图; 建设单位的 营业执照 ,属 外资企业 另附验资报告; 申报人工作证、 身份证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员认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带上所有所需资料进行办理。 二、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可证); 3、土地的地理位置图和规划设计图纸(包括红线图、规划图); 4、建设用地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5、建筑总平面图 6、银行建设资金证明 7、有地质灾害的需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 8、 土地预审报告 (二)办理报告手续由管委会审核后报土地管理主管总门审批,依法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权 (三)用地单位提出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实地进行地籍调查。 (四)对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核合格的土地依法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或更换土地证书。 三、 土地出让 手续 (一)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用地申请报告 2、 用地单位及法人的有效证件 3、项目投资计划及用地计划批准文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 5、 制订出让方案,提出用地条件 6、 商定签订出让合同 7、缴纳 土地出让金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所需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2、 经批准的基建计划或立项批复;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 4、 用地范围内的地形图; 5、 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属外资企业另附验资报告; 6、 申报人工作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7、 经办人员认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二) 规划建设部组织有关人员实地查勘,调查情况、审阅资料,提出初审意见(包括用地位置、界限、面积、用途),有同意的复函。 (三) 规划建设部研究审定,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复函。 (四)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先址意见书》后,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详细规划。 (五) 详细规划经规划建设部初审后,报高新区规划审批会审查。 (六) 按审定的详细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综上所述,企业办理土地,需要带上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且可能因为实际需要还要写办理申请书,因为企业用地比较特殊,建设报告中要写明土地的用处,还需要上级部门对该申请的批复等手续,具体申请还是看当地土地部门怎么决定。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是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税凭证,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公司也是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 一、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1、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5、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6、出让宗地界址图; 7、宗地界址图; 8、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 (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 11、契税缴税凭证; 12、土地审批单; 13、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二、土地使用证的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更记事。 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三、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来讲的。是根据你土地的用途来确定的。规定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期限到期后,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 企业在跟国土资源部门签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后,就应该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根据用地规划,比如将来这片土地是计划修建居民住宅楼的话,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就是70年,企业是作为商业旅游用地的,使用年限只有40年。
企业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
企业申请 土地使用权 的方式包括出让以及受让他人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 房产管理部门 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